500001202506260251701的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5-07-09
重庆 变更澄清
500001202506260251701的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重庆-2025-07-09 00:00:00
重庆-2025-07-09 00:00:00
*********************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无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年日常耗材及小型设备供货单位采购 答疑补遗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对本项目的质疑内容答复如下: 提问一: 请问关于文件*.*.*第*项,是否可以理解为年度合同金额由甲方单位开具证明证实总金额达到***万以上,但因合同还未履行完毕,对应的增值税发票累计金额未达到***万,也是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 回答:如为年度合同金额达到***万以上,须当年度的对应的增值税发票累计金额达到***万以上。若不能体现业绩证明要求的,还须提供合同甲方单位出具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温馨提示:以上通知内容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通知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招 标 人:重庆保税港区港欣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