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2025-07-09 00:00:00

利辛县张村镇中心卫生院第一批设备
同类项目:设备***;采购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一、利辛县张村镇中心卫生院第一批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项目,于****年*月*日**时**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磋商,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名称:杭州和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人民币******.**元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采购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本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同步发布。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利辛县张村镇中心卫生院第一批设备采购项目澄清说明
各潜在供应商:
本项目第四章*磋商和评审办法*类似业绩调整如下:
供应商自****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具有*项类似业绩的得*分,本项满分*分。
注:
*.此处业绩系指所投品牌产品业绩,不限合同签订主体,业绩中需体现本项目采购设备中任意不少于*项。
*.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合同无法完全反映评审所需要的信息的,还须另外提供其他业绩证明材料,如成交通知书或甲方证明或其他经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可的证明材料,以体现评审所需要的信息。
注: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采购文件与上述内容不一致者以此答疑澄清公告为准。此答疑澄清公告由供应商自行下载,无需回执,若未能及时查看影响编制响应文件的责任自负。
联系方式:
采购人:利辛县张村镇中心卫生院
联系人:孔主任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奎、余学兵
电话:*************、********(***********)
利辛县张村镇中心卫生院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