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编制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5-07-09
甘肃/陇南
中标结果
保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编制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甘肃/陇南-2025-07-09 00:00:00
保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编制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湖北省定鼎工程咨询管理中心项目监管地:保康县 | 阅读次数:

一、项目编号

******************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

三、项目名称

保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湖北省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号

中标(成交)金额: ***.****** (万元)

综合评分法: **.**(分)

服务类

名称:保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结合省、市工作安排和我县实际情况,完成保康县“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总结评估、“十五五”规划编制和相关重大课题研究工作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底完成项目编制所有内容

服务标准:详见投标响应文件

五、评审小组成员

甘民桂,张继军,戴德钊

六、评审信息

*、评审时间: **********

*、评审地点: 保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康县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四楼)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依据鄂建文〔****〕** 号、发改价格〔****〕*** 号文件中 规定的收费标准,按中标金额(服务类)计取,计取基数为本项目的中标金 额;投标供应商可以将采购代理服务费综合考虑计入投标报价中,但不得在 报价中单列此项,采购人不另行支付;

*、收费金额: *.**** (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须依法举证),逾期将不再受理。*、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鄂财采发〔****〕*号),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的中小微企业,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可登录“中国湖北省政府采购网”跳转至“保康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或直接登录平台****://***.**.**.**:****/*******/办理)。咨询电话:农商银行吴先生***********;建设银行冯女士***********。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保康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

地址: 保康县城关镇清溪路***号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湖北省定鼎工程咨询管理中心

地址: 保康县城关镇南关街**号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女士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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