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XS202112003-X61]无锡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无锡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公共区装饰装修工程01标招标公告/资审公告
2025-07-09
江苏/无锡 招标采购
[WXS202112003-X61]无锡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无锡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公共区装饰装修工程01标招标公告/资审公告
江苏/无锡-2025-07-09 00:00:00
江苏/无锡-2025-07-09 00:00:00
|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
| 无锡地铁*号线二期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名称)无锡地铁*号线二期工程公共区装饰装修工程**标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
| *.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无锡地铁*号线二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无锡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年)的批复发改基础[****]****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其他国有:*.*%、私有资金:*.*%、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境外私人投资:*.*%,招标人为 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无锡地铁*号线二期工程公共区装饰装修工程**标(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项目概况 | ||||||||||||||||||||||||||||
| *.*.* 建设地点:无锡 | ||||||||||||||||||||||||||||
| *.*.* 建设规模:无锡地铁*号线二期工程总体呈东西走向,西起自太湖新城博览中心站(不含),东止于新吴区锡士路站,线路全长*.***,共设置*座车站,全部为地下站,全线无新建场段与主变电所,车辆基地共享利用一期建设的天河停车场和具区路车辆段,主变电所改造共享利用*号线新区主变电所。控制中心利用既有无锡地铁金城路线网控制中心。无锡地铁*号线二期工程公共区装饰装修**标主要包含瑞景道站、华庄站、净慧西道站公共区、出入口和换乘通道的装修施工,出入口钢结构、出入口地面及附属建筑部分等的装修施工。 | ||||||||||||||||||||||||||||
|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
| *.*.* 工期要求:***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 ||||||||||||||||||||||||||||
| *.* 招标范围:无锡地铁*号线二期工程公共区装饰装修**标主要包含瑞景道站、华庄站、净慧西道站公共区、出入口和换乘通道的装修施工,出入口钢结构,出入口出地面及附属建筑部分等的装修施工。 |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新标准)一级]并且[钢结构工程(****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
|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
|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
|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 ||||||||||||||||||||||||||||
|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
|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
|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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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资格预审申请人自****年**月**日起至公告发布之日独立完成*项****万元或以上装饰装修施工已完成业绩(查验[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协议书所载的签订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所载完工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签章须与合同协议书一致)。 自****/**/**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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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的情形。 | ||||||||||||||||||||||||||||
| *.*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中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 。*)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协议中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同时明确约定各成员方拟承担的权利和义务;*)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在职员工;*)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本工程的投标;*)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缴纳; *)特别提醒:联合体单位在填写投标信息时,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锁读取,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报名页面会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投标、中标阶段 (“中标结果备案(中标通知书)”“书面报告”、“合同签订”)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如有疑问,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 | ||||||||||||||||||||||||||||
|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的规定。 | ||||||||||||||||||||||||||||
| *.资格预审方法 | ||||||||||||||||||||||||||||
|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 ||||||||||||||||||||||||||||
| *.评标方法 | ||||||||||||||||||||||||||||
| 本工程采用 三合一综合评估法(两阶段)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 ||||||||||||||||||||||||||||
|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 *.* 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 ||||||||||||||||||||||||||||
| *.* 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
|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
| *.*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 | ||||||||||||||||||||||||||||
| *.*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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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