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雅安-2025-07-09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雅安市区域性综合应急救援基地应急救援能力提升项目(三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昌盛弘博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蜀泸大道**号*幢*层**号
被投诉人:雅安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雅安市雨城区宁雅路**号
被投诉人:四川华标鼎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兴科中路**号西物之芯*栋*楼***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华标鼎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雅安市应急管理局雅安市区域性综合应急救援基地应急救援能力提升项目(三次)(*****************),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技术要求多项产品▲号要求的(检测)报告存在不合理设置,需求描述不清晰、不完整、有歧义,要求提供检测报告,但没有明确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有利于特定供应商提供以废止标准检验检测报告谋取成交,有违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违反了(川财采〔****〕**号)第二条之规定。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技术要求多项产品将强制性标准作为加分扣分项,招标文件存在重大缺陷,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未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雅安市财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