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上海市静安区秣陵路355号1510-12室招租公告上海局集团公司
2025-02-28
贵州/贵阳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房屋出租]上海市静安区秣陵路355号1510-12室招租公告上海局集团公司
贵州/贵阳-2025-02-28 00:00:00
上海市静安区秣陵路***号*******室招租公告

发布人:上海铁路大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年*月**日

关闭
.........................................................................................................................................................................................................................................................................................

铁路大厦***号*******室

房屋租赁项目

招租编号:***********

招租单位:上海铁路文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二月

铁路大厦***号*******室房屋

租赁项目招租文件

一、招租单位及招租项目

*.招租单位:上海铁路文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招租项目:铁路大厦***号*******室房屋租赁项目;

*.详细位置:上海市静安区秣陵路***号。

二、招租项目商务条件

包件号

租赁房屋名称

租赁面积(㎡)

拟租赁业态

招租底价

(万元)

租赁期限(年)

递增率(%)

装修免租期(月)

支付方式

竞商保证金

(万元)

履约保证金

(万元)

起租日期

*

上海铁路大厦****室

***.*

办公

**.******

*

/

月付,先付后用

/

年租金的**%

****.*.******.**.**

*

上海市静安区秣陵路***号*******室

***

办公

三、竞商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法人。

*.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竞商人经营范围应包括拟租赁该房产经营业态,并符合招租方业态要求。

*.截止招商公告发布前一个月(以实际情况为准),竞商人与招商单位已合作项目按合同约定不存在应收款欠款,存在欠款的竞商人须于在招商公告发布截止日前付清。

*.竞商人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竞商人在参加本次招商活动前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取得经营权的记录;银行信用良好,无不良贷款记录;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会保证金,无违反国家规定损害职工权益的不良记录。

*.在以往经营活动中,与招商单位不存在不诚信履约、尚未解决的法律纠纷或被招商单位列入黑名单的情况。

四、招租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招租。若有两家及以上合格竞商人报名,采取公开竞价的评审方式确定拟中商人,若公开招租后仅有一家合格竞商人报名,直接采取商务洽谈的招租方式确定拟中商人。

*.招租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招租单位有权中止招租:(*)因铁路建设、生产力布局调整等,涉及到需收回出租房屋的。(*)出租房屋地块因社会公益事业或国家基础设施建设,被国家或地方政府依法征用的。(*)出租房屋因市政建设,被依法列入动拆迁范围的。(*)因地震、台风、水灾等不可抗力造成出租房损毁,且无法修复或者经过修复仍不能达到正常使用功能的。

五、竞价规则

如有*家以上合格竞商人,采用三轮竞价法。首轮比价后,报价最低的淘汰,剩余竞商人进入第二轮报价,每家竞商人报价不得低于上一轮最高价,本轮报价最低的淘汰,第三轮报价,最高报价的胜出。(若最终最高报价不唯一,则由评审小组按竞商人****年度财务报告营业收入依次高到低排序,若营业收入相同按照****年度利润总额由高到低排序,若都相同则由评审小组集体决策该项目的候选承租商的排名顺序。)

如有*家合格竞商人,两轮报价后,最高报价者推荐为第一候选人。(若最终最高报价不唯一,则由评审小组按竞商人****年度财务报告营业收入依次高到低排序,若营业收入相同按照****年度利润总额由高到低排序,若都相同则由评审小组集体决策该项目的候选承租商的排名顺序。)

初步评审合格竞商人仅为*家的,首轮报价后采用商务洽谈方式评选出中商人。

六、招租评审

(一)评审

*.由招租单位组织评审小组,邀请相关管理部门专家参加。评审小组共计*人,由上铁文旅传媒集团公司招商中心、上海铁路大厦等部门相关负责人组成;监督组成员*人,由上铁文旅公司经营管理和法律风控部或计划财务部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评审小组审核竞商人的相关资格要求,并按照竞价规则确定拟中商人上报审批。

*.如中商候选人放弃,招租单位将按照评审综合排序另行确定推荐中商候选人或另行招租。

*.竞商文件开启后,直至与中商人签订合同止,凡属于对竞商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审的有关资料以及推荐拟中商人情况、审核情况等均应严格保密。

*.在招租过程中,竞商人向招租单位、评审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竞商被拒绝。

*.中商人确定后,招租单位不对其他竞商人就评审过程以及未能中商原因作任何解释。竞商人不得向有关人员索要和询问评审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二)实质性响应条款

竞商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竞商人报价低于租金底价;

*.履约保证金低于年租金的**%。

七、现场踏勘

本项目招租单位将不组织现场踏勘。若有需要,招租单位会及时通知潜在竞商人现场踏勘的规定时间、地点,组织潜在竞商人统一踏勘现场(费用自理)。

八、竞商文件

(一)竞商人提供的资料

*.竞商文件含正本一份、副本五份,电子文件*盘一份。

*.竞商文件包含的内容与装订顺序如下:

(*)竞商文件封面(见附件*);

(*)竞商函(见附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

(*)竞商报价表(见附件*);

(*)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竞商人****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

(*)信用中国网站《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竞商人认为需要说明和承诺的其它事项。

(二)竞商文件的格式

*.竞商文件书面一律采用**纸幅面胶装订成册,竞商文件封面、内部材料要按规定在签署处签字和加盖公章。

*.竞商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表达准确,不应有涂改增删。如修改,修改处须加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

*.竞商文件必须有竞商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经合法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竞商文件不得用活页夹或类似方法装订,竟商文件的装订质量是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

*.竞商文件提交时,应将正副本统一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

*.竞商文件的密封袋上写明竞商人和竞商项目名称,并在密封袋封口处骑缝加盖公章。

*.另需附储备电子版竞商文件的*盘一个,贴上竞商单位名称,电子版竞商文件必须是***格式。

(三)竞商文件的提交

*.竞商文件送达时间为*******日上午*:**时(北京时间),送达地点为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号*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招租单位收到竞商文件后,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招租单位对竞商文件的损坏、灭失不负任何责任,有关招租事宜另行安排。

*.竞商文件送达后,竞商人提出补充、修改竞商文件的,必须以书面形式并在竞商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前送达招租单位为有效。补充、修改的书面文件须密封,并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补充、修改的内容为竞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竞商人在竞商文件送达后撤消竞商文件的,招租单位有权取消其参与竞商资格,并没收竞商保证金。

十、竞商有效期

*.竞商人的竞商文件应从竞商截止时间起的***天内保持有效。竞商人在竞商函中承诺的竞商有效期比规定的竞商有效期短的,将视为非响应性竞商而予以否决。

*.在特殊情况下,在竞商有效期届满之前,招租单位可要求竞商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竞商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竞商保证金仍将予以退还。对于同意该要求的竞商方,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竞商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竞商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竞商保证金的规定在竞商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十一、装修等其他要求

*.本招租房屋由中商人按实际需求自行装修,但不得改变房屋结构,不得影响房屋承重。

*.中商人必须按业态要求对房屋内电气线路进行更新改造(强电线路须用低烟无卤电线,开关等必须采用名优品牌)。

*.装修设计和施工方案须经招租单位审核同意,并报招租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房屋涉及消防设施改造,需按相关规定报批后实施,并将相关报审及批复资料报招租单位备案。

*.业态准入:在中商后或合同期内,中商人需重新进行业态规划布局调整的,规划布局方案须报招租单位审核同意。若中商人擅自调整经营业态的,招租单位有权无条件终止租赁协议,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竞商人应充分调查本出租房屋设备设施、供电负荷等现状,不得以供水、供电、供气等配套设施不能满足经营需要等理由,向招租单位提出任何额外要求或索赔,并不得以供水、供电、供气等配套设施不能满足经营需要等理由,拒绝履行约定的义务。履约期间的消防等设施设备的更新、维保费用由中商人承担。

*.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期间的日常管理由中商人负责,物业管理费由中商人承担。

十二、竞商文件无效的情形

*.竞商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竞商文件,或在一份竞商文件中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竞商人以他人的名义竞商、串通竞商、以行贿手段谋取中商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竞商的。

*.竞商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无经合法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名,无加盖单位公章的。

*.竞商文件未按招租文件要求和格式编制,或对竞商文件无实质性响应的、字迹模糊的。

十三、特别说明

*.租赁合同签订前,中商人需向招租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否则,招租单位有权取消其中商资格。

*.招租单位对未中商者,不作任何未中商解释。

*.竞商人中商后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报招租单位同意后方可转租)。

*.竞商人提交的竞商保证金将在履约保证金到账之日起按原路退还,原则上在*个月内完成退还手续。

*.中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除不可抗力之外)。若发生上述情况,招租单位除没收竞商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外,并保留追究因此造成损失的权利。

*.竞商人经营证照需自行办理,招租单位给予配合。

*.招租文件最终解释权归上海铁路文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附件:*.竞商文件封面

*.竞商申请函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竞商报价表

*.房屋租赁合同

*.安全责任协议书

附件*

铁路大厦***号*******室

房屋租赁项目

竞商文件

招租编号:***********

竞商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

竞商申请函

致:(招租单位)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贵公司招租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愿以年租金人民币元(大写)的竞商报价对铁路大厦***号*******室房屋租赁项目(包件号: )进行租赁经营。

*.我方已详细阅读审核全部文件,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有)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我方同意提供贵公司明示或可能要求的与其竞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公司收到的任何竞商。

*.我方完全知晓招租文件中的全部内容,我方承诺若中商,将自行办理经营所需证照,不得以招租单位出租房屋未办理产权证或土地性质等事宜向招租单位提出任何索赔,并不得以招租单位出租房屋未办理产权证或土地性质等事宜拒绝履行约定的义务。

*.我方已充分调查本出租房屋设备设施、供电负荷等现状基本情况,我方承诺若中商后承租,不会以供水、供电、供气等配套设施不能满足经营需要等理由向招租单位提出任何额外要求或索赔,并不得以供水、供电、供气等配套设施不能满足经营需要等理由拒绝履行约定的义务。

*.我方目前无影响自身的重大法律诉讼和债务负担,我方对此情况的真实性予以承诺。

*.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本竞商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房屋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我方同意所提交的竞商文件在招租文件的竞商须知中规定的竞商有效期内有效;我方承诺在竞商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竞商文件;在此期间内如果中商,我方将受此约束。

*.一旦我方中商,我方承诺,按照招租文件规定向贵方递交履约保证金,与贵方签订合同,保证按合同组成文件的内容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竞 商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日期:年月日

附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姓名)现担任职务,为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竞商人(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地点)的竞商人)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参加铁路大厦***号*******室房屋租赁项目的招租活动,代理人在招租活动中以我方名义竞商报价、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竞商文件,参与合同谈判和签约等事宜、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为代表本公司的行为。本公司将承担代理人的一切及全部法律责任和后果。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有效期为***天。

特此声明。

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竞商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日期: 年月日

附件*

竞商报价表

项目名称:铁路大厦***号*******室房屋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 包件号:

首年租金

(万元)

单价

(元/㎡/)

递增率

(%)

租赁期限

(年)

履约保证金

(万元)

备注

*.装修免租期个月(填*或*)。

*.若为房产中介公司推介的竞商人,且招租单位需支付中介费用/ 元,则首年净租金/ 元。

竞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

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合同编号:

(铁路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所: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 份 证 号:

所:

签订地点: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适用于铁路企业作为出租方情形。

二、租赁期限应按照相关管理规定确定。

三、文本留白处均需进行填写,若条款留白处不适用本次事项,请填写“/”。

四、若合同双方均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单位,则“争议解决方式”应选择第*种方式,按照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调解解决。

五、针对本合同未约定但需增加约定的内容,可在“其他约定”条款中补充完善。

[备注:正式合同文本中本页使用说明请删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支付租金等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基本情况

(一)甲方同意出租且乙方同意承租位于[地址]名为的建筑(不包括墙壁、窗框和玻璃的外表面)中由附件***图中标注的号房屋,附件***标明的所有附属物、装修及设施、设备、家具和物品。(租赁标的物及其附属物以下简称“房屋”)

(二)房屋面积:建筑面积,附带场地面积(如有),其他(如有)。双方接受以上述面积为最终和结论性的结算面积。

(三)房屋权属:该房屋产权所有人(或合法使用人)为甲方。房(地)产权证号:(如有)

(四)房屋现有附属物、装修及设施、设备、家具和物品情况详见附件***。

二、租赁期限、用途

(一)该房屋租赁期自日起至日止,共个月(含装修免租期天,自日起至日止)。甲方未及时交付租赁房屋但未超过日的,租赁期限相应顺延。

(二)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房屋所在地的有关物业管理规定。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三)乙方租用房屋开展经营活动的必须依法经营,所需证照由乙方自行办理。

三、租金、租赁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一)租金具体明细如下:

  1. 第一年:该房屋的租金(含增值税)为每天/月/年人民币元,附带场地租金(如有)为每天/月/年人民币元,其他(如有),合计为每天/月/年人民币元(其中不含税价人民币元,增值税税率,增值税元),年租金合计(含增值税)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其中不含税价人民币元,增值税税率,增值税元);
  2. 双方约定,从第(大写)年起,每(大写)年租金环比递增%。

(二)房屋租金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

  1. 以(□年 □季度 □月 □其他)为周期进行支付,其中,首期租金在合同签订后日内完成支付,下一周期租金在本周期到期前日支付;

支付明细表

序号

租金收取周期

支付日期

金额(不含税)

税率

金额(含税)

备注

*

*

*

...

  1. 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一次性支付。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则从税率调整时起,合同价款按以下方式计算:不含税合同价款加税率调整后的税金。

(三)乙方为享有上述第一条列明的权利,应在向甲方交付首次房租的同时,一次性交付元(大写:元整)租赁保证金,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甲方有权在乙方未缴纳相关费用时直接从其租赁保证金中相应扣除,并告知乙方。乙方应于甲方扣除租赁保证金后日内补齐本合同约定的租赁保证金。

(四)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于日内腾退承租房屋。乙方结清合同约定的应由乙方承担的所有费用(包括违约金等)后,甲方将租赁保证金剩余部分退还乙方。租赁保证金不计息。

(五)乙方承诺对房屋状态、周边环境、客流变化、设施设备等已进行充分了解,自行承担相关风险,不以任何理由拒付或少付租金。

(六)乙方增值税发票信息: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七)甲方银行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任何一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信息,应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遭受损失的自行承担,若使另外一方遭受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

(八)其他约定(如有)[例如: ******日之后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对疫情的影响均应已有充分的预估与考虑,双方同意不因疫情影响对以上约定租金进行调整或减免(国家在本合同签订后另行出台新的减免政策除外)。]

四、租赁期间相关费用

(一)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 甲方基于房屋出租行为应缴纳的税费。
  2. 其他(如有)

(二)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 乙方基于房屋承租行为应缴纳的税费。
  2. 乙方基于房屋使用过程应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暖、电话、有线电视、宽带、物业管理等费用。每季度乙方应将缴纳水、电、气、暖、电话、有线电视、宽带、物业管理等费用凭证的复印件送交甲方备存。乙方因未及时缴纳费用产生滞纳金或造成停水、停电、停气、信号中断等情形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
  3. 增值税一般条款:本合同项下涉及但不限于租金、物业管理费等各项收费,以及手续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等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如有),甲方有权在收取该等费用的同时收取基于该等费用和适用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
  4. 其他(如有)

五、房屋及附属设施的修缮与使用

(一)在租赁期内,甲方负责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安全;乙方发现房屋结构安全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提出对房屋主体结构进行维修时,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二)乙方负责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及费用。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甲方也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的内部主体结构。

(五)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装修(含改造,下同)。乙方若要对房屋进行装修的,设计方案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应按甲方书面同意的装修方案实施装修,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恢复原貌,并赔偿甲方损失。如因装修质量问题对房屋或其他任何第三方正常营业及人身、财产造成影响(包括但不限于漏水、漏电等),乙方须立即进行整改并对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如乙方未及时整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业直至整改完成,甲方也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整改,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或其装修工程承包商违反本合同及法律法规或者甲方有关装修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的,应负责维修,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其他法律后果。

(八)乙方不得在承租范围内增建任何形式的建筑物或构筑物。

(九)乙方不得在房屋内堆放、存储易燃、易爆、有毒、放射等危险物品(如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为特殊业态,确需使用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乙方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管理使用,并报甲方备案)。

(十)乙方不得将住宿与生产、经营、存储混合在同一建筑物内。

(十一)乙方不得使用铁路“路徽”和含有“铁路”“车站名”等字样、标识,作为企业名称、招牌、广告等行为。

(十二)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或几种:

  1. 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 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 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4. 其他:

(十三)在确定租赁价格时乙方已进行了充分考虑且对地方政府征收或铁路企业拆除、使用、改造有预期,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承租方不得追索各种损失(含装修)。

(十四)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改善或增添的可移动设备、设施由乙方自行拆除搬出,因拆除设施、设备造成房屋毁损的,乙方应在返还房屋前恢复原状;乙方改善或增添的不可移动附属物乙方不得拆除,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予补偿。

(十五)乙方改善或增添设备、设施及附属物时,不得损坏房屋结构,必须符合消防、安全、环保和治安管理等规定。需要地方政府及铁路相关部门审批的,由乙方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所有费用,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报甲方备案。

(十六)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约定:

(十七)其他

六、房屋的转让、转租及购买限制

(一)转租、转借约定

该房屋是否允许转租、转借(包括与其他承租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

□不允许

□允许

□仅部分允许,允许转租、转借的范围为

若允许或部分允许,转租、转借方案须报经甲方书面同意。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的,乙方应将次承租(借)人基本信息(包括次承租(借)人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电话、租(借)期限、租(借)用途等)由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盖章后报甲方备案。乙方需对次承租(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且次承租(借)人不得再次转租、转借。

(二)甲方提前收回房屋,须在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

(三)鉴于本合同约定的出租房屋为铁路房屋,基于铁路房屋的特殊性(如福利房、房改房等),国家、相关部委及省市对铁路房屋产权转移存在限制性规定,若甲方将承租房屋进行出售或出租,乙方承诺不得以其享有优先承租权或购买权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权利主张。

七、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一)甲方应保证交付时的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二)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及设施、设备、家具和物品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日内向对方主张。

  • 租赁前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验收时的照片、图纸、影像等资料作为本合同附件留存,租赁期满后或合同终止时双方应对房屋进行再次验收,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并与租赁时留存的资料进行对比,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日内向对方主张。
  •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约定支付房屋首期租金及租赁保证金后,向乙方交付租赁的房屋。

(五)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连同房屋中所有不可移动附属物、设备和附加物归还甲方,需搬离房屋并清空房屋内属于乙方的可搬离物品,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第(七)的约定,将处于良好、清洁且适租状态的房屋交还甲方,除非甲方另有要求或本合同双方另有约定。

(六)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符合正常使用要求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视为乙方放弃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因此产生费用的,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年租金额%的违约金。
  2.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无正当理由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年租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违约责任

  1. 租赁期间,因乙方发生第九条第(三)项行为之一的,乙方应按照合同年租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2. 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金等),每逾期一日,则应按上述逾期支付费用总额的%支付甲方违约金。
  3. 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已支付的租金,甲方不予退还;合同约定有装修免租期,乙方应根据未履约天数比例补交甲方免租期租金(未履约天数/合同总天数*装修期免租金额,在租赁保证金中冲抵,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同时乙方应该按合同年租金额%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 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如期腾退并归还房屋。乙方逾期归还,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作为违约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以及延迟交付房屋期间的房屋租金及水、电、气、暖、电话、有线电视、宽带、物业管理等费用。
  5. *. 乙方发生违约情形时,甲方主张权利所支出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该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等费用。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一)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二)因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导致税费变化的,双方可根据税费变化情况对合同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三)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他人使用的,或虽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但租(借)期限、租(借)用途等与甲方书面同意的方案不符或次承租(借)人再次转租、转借的。
  2. 利用承租房屋进行抵押或任何形式的债务担保的。
  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4. 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5.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6. 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或违反合同约定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违禁物品。
  7. 逾期未支付按约定应当由乙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8. 拖欠房租累计日以上。
  9. 未提供真实信息,采取欺骗手段获得房屋承租权的。
  10. 以甲方或者其他铁路单位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使用铁路“路徽”和含有“铁路”“车站名”等字样、标识,作为企业名称、招牌、广告等行为)误导消费者的。
  11.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在租赁房屋土地范围内增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
  12. 租赁期间,乙方违反出租房屋《安全责任协议书》约定,收到公安机关或甲方及其上级管理单位发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后,未在限期内进行整改的。
  13. 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需提前终止合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 合同履行期间,因国家政策、地方政府、甲方上级单位要求及铁路建设原因,需征用或收回租赁房屋及附属土地的;
  2.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对租赁房产有铁路运输业务用途的;
  3. 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出租房屋损毁,且无法修复或者经过修复仍不能达到正常使用功能等情况,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一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不因合同的解除而予以免除。

(六)除合同解除外,本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时,本合同终止。

十、免责条件

(一)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二)因国家政策、市政及铁路建设需要、甲方上级单位明确要求征收、拆除(搬迁)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等基于非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不能继续使用该房屋时,合同自行终止,乙方应无条件腾退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三)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十一、保密条款

(一)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给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以及一方在履约过程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缔约条件、谈判内容等,包括本合同的内容,除非提供方书面明确说明为公知信息的以外,均可能构成其“保密信息”。信息获取一方保证应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保护该等保密信息免受公开,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该等保密信息,并且除为履行本合同目的外非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使用任何保密信息。前述保密措施应合理并不得低于知悉一方对自己的保密信息所采取的保护效果。因一方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该等保密信息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所有损失。

(二)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对对方的保密信息进行复制或以其他方式保存。并且在对方要求或在双方的业务关系终止时,应立即向对方归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副本、以及所有包含该保密信息或其部分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三)任何一方对于保密信息的义务应延续至该等信息因合法的原因而成为公开信息。

(四)上述保密规定不应当适用于以下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有书面记录可以证明其在披露方向其披露该等信息之前已经知晓该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保密义务即从其他渠道获得的公开信息;或者收到信息的一方从对该等信息不负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十二、不可抗力

(一)在合同履行结束之前任何时候,如果发生任何合同签订时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洪水、重大传染性疾病以及战争等不可抗力情形,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决定暂缓履行或终止履行本合同。

(二)如果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不视为违约。

(三)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日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及其持续的充分证据。

(四)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否则,未采取合理努力方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三、通知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受送达方应即时签收。如由于受送达方的原因不能送达或受送达方拒绝签收的,送达方可采用挂号信或者邮政特快专递邮寄送达,邮件寄至本合同记载之地址时,即视为送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一方变更联系人或通信地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书面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双方确认以下地址为相关通知、法律文书、诉讼文件的送达地址:

甲方确认的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手机号码:

乙方确认的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手机号码:

双方上述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本合同履行期间各类通知、合同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诉讼仲裁文件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的法律文件送达。

十四、争议解决

(一)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双方约定采取下述第〔〕种争议解决方式:

  1.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 向租赁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3. 按照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调解解决。

(二)仲裁、诉讼或调解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争议的其它部分。

(三)因争议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不限于仲裁费用、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采取财产保全的费用、公证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十五、合同生效条件及文本数量

(一)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十六、其他约定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书面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均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其补充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

(二)当甲方须以标的物抵押申请银行贷款时,乙方应给与积极配合。

(三)双方应各自按政府规定承担因准备和签署本合同而发生的任何律师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乙方自行承担租赁期间因使用房屋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法律责任和经营管理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治安消防、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同时与甲方签订出租房屋《安全责任协议书》,并独立处理其经营活动产生的法律纠纷。

  1. 乙方应认真履行双方签订的安全责任协议书中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2. 乙方租赁房屋期间,承担房屋使用的安全注意义务,房屋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等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依法应当由房屋所有人、管理人承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因管理不善,如发生火灾、食物中毒或其他各项安全事故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全部赔偿。
  3. 甲方及其主管部门在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情况下有权对出租房屋进行安全检查。

(五)房屋租赁合同备案:

(六)双方应遵守有关防止贿赂的法律法规,不得与其他方人员发生不正当的利益关系。

(七)本合同项下乙方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义务,未经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合同不得转让,否则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各自承担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相关税费。

(九)本合同任何条款被禁止或被认定无效或被撤销,该禁止、无效或撤销不得影响合同任何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继续实施。

(十)其他约定:

附件***:房屋(建筑物/场地)交接验收记录

附件***:房屋权属证明(如有)

附件***:房屋结构图

附件***:房屋附属物、设备、家具和物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甲方名称)与(乙方名称)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编号:)签署页。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 (签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

房屋(建筑物/场地)交接验收记录

房屋(建筑物/场地)地址

合同编号

租赁面积(**

租赁用途

租赁起止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结构状况

主体结构

屋 面

室外墙体

室内顶棚

室内墙体

室内地面

房门材料

窗户材料

间 数

附属设备设施

消防设施

消火栓(含水龙带、水枪)

灭火器

烟感探测器

喷淋装置

电源

****/****

电表读数

照明灯具

水表读数

煤气表读数

其他事项

出租方(公章):

负责人签字: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交接时间:年月日

承租方(公章):

负责人签字: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交接时间:年月日

(本表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减)

附件***

房屋附属物、设备、家具和物品

设备名称

设备情况

备注

电表

水表

燃气表

墙面

家具

甲方确认(盖章): 乙方确认(盖章):

(本表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减)

附件*

安全责任协议书

甲方(出租方):

乙方:

为明确治安、消防等安全责任,确保租赁房屋及承租方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承租甲方位于

﹝建筑物及其建筑附属设备设施、场地安全管理责任﹞事宜,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以现状将租赁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除主体结构外,乙方在租用期间对建筑物及其及附属设备设施出现的安全隐患负有维修、保护责任。未妥善维修、保护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乙方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

第二条 甲方有权对承租方的安全生产条件及相应的资质进行检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资质证明材料提供不全的,有权要求承租方限期整改和补充提供,必要时可要求停业。

第三条 乙方应严格执行《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改建,禁止埋、压、圈、占。乙方进行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建时,乙方进行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建时,应按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先行向消防机构申请审核(批),未经验收合格不准使用。

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相关图纸以及向管理部门的报批验收手续,需同时报甲方审核备存,未经甲方书面确认,不得擅自施工和使用,施工期间甲方有权进行监管、监督。

乙方承担改建改造过程中和投入使用后的安全责任。

第四条乙方聘请的设计、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施工材料选用国家批准生产经营的合格阻燃材料,施工程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规范要求。接受甲方对施工安全的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依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乙方应对租赁房屋发生以下案件与事故依法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一)各种治安事件、刑事案件。

(二)火灾事故。

(三)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四)交通事故。

(五)各种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案件事件。

(六)噪音、废气、污染、扰民等环境保护事故。

(七)其它可能的责任事故。

第六条乙方负责做好租赁房屋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实施。

(一)消防安全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和《**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提出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经常检查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做好日常防火工作。结合本房屋实际情况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经甲方同意后实施。

*.建立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人,加强对本单位员工的防火安全教育,使员工明确防火责任,重视消防安全。

*.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使员工掌握防火知识和一般的灭火方法,使其具有扑灭和控制初始火灾、组织疏散人员的能力,做到“四懂四会”(懂得岗位火灾的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懂得逃生的方法;会报火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

*.按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保护好消防设施,并按照规范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完好有效。灭火器应按规定定期检修。对消防设施要定期做试验,发现故障立即检修,确保完好。紧急疏散通道标志要清晰、醒目,随时保持畅通。

(*)消防器材和工具的配备数量、型号。

①……

②……

(视情况增加内容)

(*)监管责任人:

*.为防止火灾,严禁使用明火(如特种行业,有关部门批准除外)和电炉、“热得快”、“小太阳”等高危险性的器具。严禁室内存放汽油、烯料、酒精及其它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和有毒有害物品。

*.接受甲方及上级专业部门对防火工作的监督管理,接受消防监督检查,不得以任何方式拒绝、阻挠和妨碍安全检查的进行。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在《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等中予以签认,并应在限定期限内解决,且采取有效消防安全管控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内外的安全。

*.租赁使用房屋期间因管理问题引起的火灾,造成的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由于乙方原因,甲方收到相关部门开具的《消防管理经济处罚通知书》的罚款金额由乙方承担,甲方从租赁保证金中进行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二)治安防范

*.做好治安防范和治安管理工作,积极参与地区组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结合租赁房屋实际情况制定《治安防范管理制度》。

*.建立治安保卫责任制,制定和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法制观念和治安防范意识,防止发生治安刑事案件。

*.加强对财务金融部门的安全管理,按照公安部门的要求采取技术防范措施。

*.保证保安人员的数量和质量;建立保安工作管理制度。

*.接受甲方对治安管理的监督,接受治安监督检查。对甲方发出的“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中指出的治安隐患问题,应在限定期限内解决。

*.因治安责任所造成的损失、罚款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三)保证安全生产,防止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遵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做好安全生产经营工作。

*.制定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完善的安全保证措施,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特殊工种岗位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规定,按规定定岗定编,持证上岗,进行操作证的复审,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对压力容器及其它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定期检验,保证设备运行完好,防护措施齐全,防护功能灵敏有效。

*.接受甲方对安全工作的监督,接受监督检查。

*.在租赁房屋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

(四)维稳工作

*.乙方应避免因自身及第三方的经济与法律纠纷或社会组织及人员之间的矛盾纠纷等造成的在该租赁房屋区发生的群体事件,及时研究并解决发现的不稳定问题和维稳隐患。

*.接受甲方对维稳事项的监督,对甲方发现并提醒、提出的维稳隐患应及时进行解决。

第七条乙方应制定“突发事件紧急救援预案”,明确发生火灾或突发事件时人员疏散方法。一旦发生火情或其它安全问题,承租方有义务及时报警,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保护事故现场,保存有关证据。

第八条乙方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对暂时不能解决的隐患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第九条租赁用途为特殊业态需要使用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管理使用,并报甲方备案。

第十条如因乙方原因(包括故意、过失等)引发火灾险情或严重治安问题,甲方将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处理。

因乙方管理不善而发生各种案件、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本协议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与《房屋租赁合同》具有相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监督电话:

************

相关公告:

[ 结果公告] 上海市静安区秣陵路***号*******室招商项目中商结果公告发布时间:********** **:**:**

上海市静安区秣陵路***号*******室招租公告

发布人:上海铁路大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年*月**日

铁路大厦***号*******室

房屋租赁项目

招租编号:***********

招租单位:上海铁路文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二月

铁路大厦***号*******室房屋

租赁项目招租文件

一、招租单位及招租项目

*.招租单位:上海铁路文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招租项目:铁路大厦***号*******室房屋租赁项目;

*.详细位置:上海市静安区秣陵路***号。

二、招租项目商务条件

包件号

租赁房屋名称

租赁面积(㎡)

拟租赁业态

招租底价

(万元)

租赁期限(年)

递增率(%)

装修免租期(月)

支付方式

竞商保证金

(万元)

履约保证金

(万元)

起租日期

*

上海铁路大厦****室

***.*

办公

**.******

*

/

月付,先付后用

/

年租金的**%

****.*.******.**.**

*

上海市静安区秣陵路***号*******室

***

办公

三、竞商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法人。

*.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竞商人经营范围应包括拟租赁该房产经营业态,并符合招租方业态要求。

*.截止招商公告发布前一个月(以实际情况为准),竞商人与招商单位已合作项目按合同约定不存在应收款欠款,存在欠款的竞商人须于在招商公告发布截止日前付清。

*.竞商人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竞商人在参加本次招商活动前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取得经营权的记录;银行信用良好,无不良贷款记录;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会保证金,无违反国家规定损害职工权益的不良记录。

*.在以往经营活动中,与招商单位不存在不诚信履约、尚未解决的法律纠纷或被招商单位列入黑名单的情况。

四、招租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招租。若有两家及以上合格竞商人报名,采取公开竞价的评审方式确定拟中商人,若公开招租后仅有一家合格竞商人报名,直接采取商务洽谈的招租方式确定拟中商人。

*.招租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招租单位有权中止招租:(*)因铁路建设、生产力布局调整等,涉及到需收回出租房屋的。(*)出租房屋地块因社会公益事业或国家基础设施建设,被国家或地方政府依法征用的。(*)出租房屋因市政建设,被依法列入动拆迁范围的。(*)因地震、台风、水灾等不可抗力造成出租房损毁,且无法修复或者经过修复仍不能达到正常使用功能的。

五、竞价规则

如有*家以上合格竞商人,采用三轮竞价法。首轮比价后,报价最低的淘汰,剩余竞商人进入第二轮报价,每家竞商人报价不得低于上一轮最高价,本轮报价最低的淘汰,第三轮报价,最高报价的胜出。(若最终最高报价不唯一,则由评审小组按竞商人****年度财务报告营业收入依次高到低排序,若营业收入相同按照****年度利润总额由高到低排序,若都相同则由评审小组集体决策该项目的候选承租商的排名顺序。)

如有*家合格竞商人,两轮报价后,最高报价者推荐为第一候选人。(若最终最高报价不唯一,则由评审小组按竞商人****年度财务报告营业收入依次高到低排序,若营业收入相同按照****年度利润总额由高到低排序,若都相同则由评审小组集体决策该项目的候选承租商的排名顺序。)

初步评审合格竞商人仅为*家的,首轮报价后采用商务洽谈方式评选出中商人。

六、招租评审

(一)评审

*.由招租单位组织评审小组,邀请相关管理部门专家参加。评审小组共计*人,由上铁文旅传媒集团公司招商中心、上海铁路大厦等部门相关负责人组成;监督组成员*人,由上铁文旅公司经营管理和法律风控部或计划财务部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评审小组审核竞商人的相关资格要求,并按照竞价规则确定拟中商人上报审批。

*.如中商候选人放弃,招租单位将按照评审综合排序另行确定推荐中商候选人或另行招租。

*.竞商文件开启后,直至与中商人签订合同止,凡属于对竞商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审的有关资料以及推荐拟中商人情况、审核情况等均应严格保密。

*.在招租过程中,竞商人向招租单位、评审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竞商被拒绝。

*.中商人确定后,招租单位不对其他竞商人就评审过程以及未能中商原因作任何解释。竞商人不得向有关人员索要和询问评审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二)实质性响应条款

竞商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竞商人报价低于租金底价;

*.履约保证金低于年租金的**%。

七、现场踏勘

本项目招租单位将不组织现场踏勘。若有需要,招租单位会及时通知潜在竞商人现场踏勘的规定时间、地点,组织潜在竞商人统一踏勘现场(费用自理)。

八、竞商文件

(一)竞商人提供的资料

*.竞商文件含正本一份、副本五份,电子文件*盘一份。

*.竞商文件包含的内容与装订顺序如下:

(*)竞商文件封面(见附件*);

(*)竞商函(见附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

(*)竞商报价表(见附件*);

(*)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竞商人****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

(*)信用中国网站《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竞商人认为需要说明和承诺的其它事项。

(二)竞商文件的格式

*.竞商文件书面一律采用**纸幅面胶装订成册,竞商文件封面、内部材料要按规定在签署处签字和加盖公章。

*.竞商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表达准确,不应有涂改增删。如修改,修改处须加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

*.竞商文件必须有竞商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经合法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竞商文件不得用活页夹或类似方法装订,竟商文件的装订质量是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

*.竞商文件提交时,应将正副本统一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

*.竞商文件的密封袋上写明竞商人和竞商项目名称,并在密封袋封口处骑缝加盖公章。

*.另需附储备电子版竞商文件的*盘一个,贴上竞商单位名称,电子版竞商文件必须是***格式。

(三)竞商文件的提交

*.竞商文件送达时间为*******日上午*:**时(北京时间),送达地点为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号*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招租单位收到竞商文件后,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招租单位对竞商文件的损坏、灭失不负任何责任,有关招租事宜另行安排。

*.竞商文件送达后,竞商人提出补充、修改竞商文件的,必须以书面形式并在竞商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前送达招租单位为有效。补充、修改的书面文件须密封,并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补充、修改的内容为竞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竞商人在竞商文件送达后撤消竞商文件的,招租单位有权取消其参与竞商资格,并没收竞商保证金。

十、竞商有效期

*.竞商人的竞商文件应从竞商截止时间起的***天内保持有效。竞商人在竞商函中承诺的竞商有效期比规定的竞商有效期短的,将视为非响应性竞商而予以否决。

*.在特殊情况下,在竞商有效期届满之前,招租单位可要求竞商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竞商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竞商保证金仍将予以退还。对于同意该要求的竞商方,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竞商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竞商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竞商保证金的规定在竞商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十一、装修等其他要求

*.本招租房屋由中商人按实际需求自行装修,但不得改变房屋结构,不得影响房屋承重。

*.中商人必须按业态要求对房屋内电气线路进行更新改造(强电线路须用低烟无卤电线,开关等必须采用名优品牌)。

*.装修设计和施工方案须经招租单位审核同意,并报招租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房屋涉及消防设施改造,需按相关规定报批后实施,并将相关报审及批复资料报招租单位备案。

*.业态准入:在中商后或合同期内,中商人需重新进行业态规划布局调整的,规划布局方案须报招租单位审核同意。若中商人擅自调整经营业态的,招租单位有权无条件终止租赁协议,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竞商人应充分调查本出租房屋设备设施、供电负荷等现状,不得以供水、供电、供气等配套设施不能满足经营需要等理由,向招租单位提出任何额外要求或索赔,并不得以供水、供电、供气等配套设施不能满足经营需要等理由,拒绝履行约定的义务。履约期间的消防等设施设备的更新、维保费用由中商人承担。

*.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期间的日常管理由中商人负责,物业管理费由中商人承担。

十二、竞商文件无效的情形

*.竞商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竞商文件,或在一份竞商文件中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竞商人以他人的名义竞商、串通竞商、以行贿手段谋取中商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竞商的。

*.竞商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无经合法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名,无加盖单位公章的。

*.竞商文件未按招租文件要求和格式编制,或对竞商文件无实质性响应的、字迹模糊的。

十三、特别说明

*.租赁合同签订前,中商人需向招租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否则,招租单位有权取消其中商资格。

*.招租单位对未中商者,不作任何未中商解释。

*.竞商人中商后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报招租单位同意后方可转租)。

*.竞商人提交的竞商保证金将在履约保证金到账之日起按原路退还,原则上在*个月内完成退还手续。

*.中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除不可抗力之外)。若发生上述情况,招租单位除没收竞商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外,并保留追究因此造成损失的权利。

*.竞商人经营证照需自行办理,招租单位给予配合。

*.招租文件最终解释权归上海铁路文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附件:*.竞商文件封面

*.竞商申请函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竞商报价表

*.房屋租赁合同

*.安全责任协议书

附件*

铁路大厦***号*******室

房屋租赁项目

竞商文件

招租编号:***********

竞商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

竞商申请函

致:(招租单位)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贵公司招租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愿以年租金人民币元(大写)的竞商报价对铁路大厦***号*******室房屋租赁项目(包件号: )进行租赁经营。

*.我方已详细阅读审核全部文件,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有)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我方同意提供贵公司明示或可能要求的与其竞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公司收到的任何竞商。

*.我方完全知晓招租文件中的全部内容,我方承诺若中商,将自行办理经营所需证照,不得以招租单位出租房屋未办理产权证或土地性质等事宜向招租单位提出任何索赔,并不得以招租单位出租房屋未办理产权证或土地性质等事宜拒绝履行约定的义务。

*.我方已充分调查本出租房屋设备设施、供电负荷等现状基本情况,我方承诺若中商后承租,不会以供水、供电、供气等配套设施不能满足经营需要等理由向招租单位提出任何额外要求或索赔,并不得以供水、供电、供气等配套设施不能满足经营需要等理由拒绝履行约定的义务。

*.我方目前无影响自身的重大法律诉讼和债务负担,我方对此情况的真实性予以承诺。

*.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本竞商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房屋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我方同意所提交的竞商文件在招租文件的竞商须知中规定的竞商有效期内有效;我方承诺在竞商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竞商文件;在此期间内如果中商,我方将受此约束。

*.一旦我方中商,我方承诺,按照招租文件规定向贵方递交履约保证金,与贵方签订合同,保证按合同组成文件的内容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竞 商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日期:年月日

附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姓名)现担任职务,为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竞商人(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地点)的竞商人)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参加铁路大厦***号*******室房屋租赁项目的招租活动,代理人在招租活动中以我方名义竞商报价、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竞商文件,参与合同谈判和签约等事宜、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为代表本公司的行为。本公司将承担代理人的一切及全部法律责任和后果。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有效期为***天。

特此声明。

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竞商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日期: 年月日

附件*

竞商报价表

项目名称:铁路大厦***号*******室房屋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 包件号:

首年租金

(万元)

单价

(元/㎡/)

递增率

(%)

租赁期限

(年)

履约保证金

(万元)

备注

*.装修免租期个月(填*或*)。

*.若为房产中介公司推介的竞商人,且招租单位需支付中介费用/ 元,则首年净租金/ 元。

竞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

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合同编号:

(铁路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所: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 份 证 号:

所:

签订地点: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适用于铁路企业作为出租方情形。

二、租赁期限应按照相关管理规定确定。

三、文本留白处均需进行填写,若条款留白处不适用本次事项,请填写“/”。

四、若合同双方均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单位,则“争议解决方式”应选择第*种方式,按照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调解解决。

五、针对本合同未约定但需增加约定的内容,可在“其他约定”条款中补充完善。

[备注:正式合同文本中本页使用说明请删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支付租金等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基本情况

(一)甲方同意出租且乙方同意承租位于[地址]名为的建筑(不包括墙壁、窗框和玻璃的外表面)中由附件***图中标注的号房屋,附件***标明的所有附属物、装修及设施、设备、家具和物品。(租赁标的物及其附属物以下简称“房屋”)

(二)房屋面积:建筑面积,附带场地面积(如有),其他(如有)。双方接受以上述面积为最终和结论性的结算面积。

(三)房屋权属:该房屋产权所有人(或合法使用人)为甲方。房(地)产权证号:(如有)

(四)房屋现有附属物、装修及设施、设备、家具和物品情况详见附件***。

二、租赁期限、用途

(一)该房屋租赁期自日起至日止,共个月(含装修免租期天,自日起至日止)。甲方未及时交付租赁房屋但未超过日的,租赁期限相应顺延。

(二)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房屋所在地的有关物业管理规定。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三)乙方租用房屋开展经营活动的必须依法经营,所需证照由乙方自行办理。

三、租金、租赁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一)租金具体明细如下:

  1. 第一年:该房屋的租金(含增值税)为每天/月/年人民币元,附带场地租金(如有)为每天/月/年人民币元,其他(如有),合计为每天/月/年人民币元(其中不含税价人民币元,增值税税率,增值税元),年租金合计(含增值税)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其中不含税价人民币元,增值税税率,增值税元);
  2. 双方约定,从第(大写)年起,每(大写)年租金环比递增%。

(二)房屋租金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

  1. 以(□年 □季度 □月 □其他)为周期进行支付,其中,首期租金在合同签订后日内完成支付,下一周期租金在本周期到期前日支付;

支付明细表

序号

租金收取周期

支付日期

金额(不含税)

税率

金额(含税)

备注

*

*

*

...

  1. 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一次性支付。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则从税率调整时起,合同价款按以下方式计算:不含税合同价款加税率调整后的税金。

(三)乙方为享有上述第一条列明的权利,应在向甲方交付首次房租的同时,一次性交付元(大写:元整)租赁保证金,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甲方有权在乙方未缴纳相关费用时直接从其租赁保证金中相应扣除,并告知乙方。乙方应于甲方扣除租赁保证金后日内补齐本合同约定的租赁保证金。

(四)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于日内腾退承租房屋。乙方结清合同约定的应由乙方承担的所有费用(包括违约金等)后,甲方将租赁保证金剩余部分退还乙方。租赁保证金不计息。

(五)乙方承诺对房屋状态、周边环境、客流变化、设施设备等已进行充分了解,自行承担相关风险,不以任何理由拒付或少付租金。

(六)乙方增值税发票信息: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七)甲方银行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任何一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信息,应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遭受损失的自行承担,若使另外一方遭受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

(八)其他约定(如有)[例如: ******日之后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对疫情的影响均应已有充分的预估与考虑,双方同意不因疫情影响对以上约定租金进行调整或减免(国家在本合同签订后另行出台新的减免政策除外)。]

四、租赁期间相关费用

(一)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 甲方基于房屋出租行为应缴纳的税费。
  2. 其他(如有)

(二)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 乙方基于房屋承租行为应缴纳的税费。
  2. 乙方基于房屋使用过程应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暖、电话、有线电视、宽带、物业管理等费用。每季度乙方应将缴纳水、电、气、暖、电话、有线电视、宽带、物业管理等费用凭证的复印件送交甲方备存。乙方因未及时缴纳费用产生滞纳金或造成停水、停电、停气、信号中断等情形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
  3. 增值税一般条款:本合同项下涉及但不限于租金、物业管理费等各项收费,以及手续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等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如有),甲方有权在收取该等费用的同时收取基于该等费用和适用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
  4. 其他(如有)

五、房屋及附属设施的修缮与使用

(一)在租赁期内,甲方负责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安全;乙方发现房屋结构安全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提出对房屋主体结构进行维修时,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二)乙方负责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及费用。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甲方也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的内部主体结构。

(五)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装修(含改造,下同)。乙方若要对房屋进行装修的,设计方案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应按甲方书面同意的装修方案实施装修,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恢复原貌,并赔偿甲方损失。如因装修质量问题对房屋或其他任何第三方正常营业及人身、财产造成影响(包括但不限于漏水、漏电等),乙方须立即进行整改并对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如乙方未及时整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业直至整改完成,甲方也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整改,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或其装修工程承包商违反本合同及法律法规或者甲方有关装修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的,应负责维修,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其他法律后果。

(八)乙方不得在承租范围内增建任何形式的建筑物或构筑物。

(九)乙方不得在房屋内堆放、存储易燃、易爆、有毒、放射等危险物品(如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为特殊业态,确需使用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乙方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管理使用,并报甲方备案)。

(十)乙方不得将住宿与生产、经营、存储混合在同一建筑物内。

(十一)乙方不得使用铁路“路徽”和含有“铁路”“车站名”等字样、标识,作为企业名称、招牌、广告等行为。

(十二)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或几种:

  1. 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 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 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4. 其他:

(十三)在确定租赁价格时乙方已进行了充分考虑且对地方政府征收或铁路企业拆除、使用、改造有预期,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承租方不得追索各种损失(含装修)。

(十四)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改善或增添的可移动设备、设施由乙方自行拆除搬出,因拆除设施、设备造成房屋毁损的,乙方应在返还房屋前恢复原状;乙方改善或增添的不可移动附属物乙方不得拆除,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予补偿。

(十五)乙方改善或增添设备、设施及附属物时,不得损坏房屋结构,必须符合消防、安全、环保和治安管理等规定。需要地方政府及铁路相关部门审批的,由乙方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所有费用,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报甲方备案。

(十六)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约定:

(十七)其他

六、房屋的转让、转租及购买限制

(一)转租、转借约定

该房屋是否允许转租、转借(包括与其他承租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

□不允许

□允许

□仅部分允许,允许转租、转借的范围为

若允许或部分允许,转租、转借方案须报经甲方书面同意。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的,乙方应将次承租(借)人基本信息(包括次承租(借)人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电话、租(借)期限、租(借)用途等)由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盖章后报甲方备案。乙方需对次承租(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且次承租(借)人不得再次转租、转借。

(二)甲方提前收回房屋,须在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

(三)鉴于本合同约定的出租房屋为铁路房屋,基于铁路房屋的特殊性(如福利房、房改房等),国家、相关部委及省市对铁路房屋产权转移存在限制性规定,若甲方将承租房屋进行出售或出租,乙方承诺不得以其享有优先承租权或购买权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权利主张。

七、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一)甲方应保证交付时的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二)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及设施、设备、家具和物品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日内向对方主张。

  • 租赁前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验收时的照片、图纸、影像等资料作为本合同附件留存,租赁期满后或合同终止时双方应对房屋进行再次验收,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并与租赁时留存的资料进行对比,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日内向对方主张。
  •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约定支付房屋首期租金及租赁保证金后,向乙方交付租赁的房屋。

(五)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连同房屋中所有不可移动附属物、设备和附加物归还甲方,需搬离房屋并清空房屋内属于乙方的可搬离物品,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第(七)的约定,将处于良好、清洁且适租状态的房屋交还甲方,除非甲方另有要求或本合同双方另有约定。

(六)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符合正常使用要求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视为乙方放弃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因此产生费用的,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年租金额%的违约金。
  2.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无正当理由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年租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违约责任

  1. 租赁期间,因乙方发生第九条第(三)项行为之一的,乙方应按照合同年租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2. 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金等),每逾期一日,则应按上述逾期支付费用总额的%支付甲方违约金。
  3. 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已支付的租金,甲方不予退还;合同约定有装修免租期,乙方应根据未履约天数比例补交甲方免租期租金(未履约天数/合同总天数*装修期免租金额,在租赁保证金中冲抵,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同时乙方应该按合同年租金额%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 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如期腾退并归还房屋。乙方逾期归还,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作为违约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以及延迟交付房屋期间的房屋租金及水、电、气、暖、电话、有线电视、宽带、物业管理等费用。
  5. *. 乙方发生违约情形时,甲方主张权利所支出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该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等费用。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一)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二)因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导致税费变化的,双方可根据税费变化情况对合同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三)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他人使用的,或虽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但租(借)期限、租(借)用途等与甲方书面同意的方案不符或次承租(借)人再次转租、转借的。
  2. 利用承租房屋进行抵押或任何形式的债务担保的。
  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4. 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5.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6. 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或违反合同约定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违禁物品。
  7. 逾期未支付按约定应当由乙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8. 拖欠房租累计日以上。
  9. 未提供真实信息,采取欺骗手段获得房屋承租权的。
  10. 以甲方或者其他铁路单位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使用铁路“路徽”和含有“铁路”“车站名”等字样、标识,作为企业名称、招牌、广告等行为)误导消费者的。
  11.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在租赁房屋土地范围内增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
  12. 租赁期间,乙方违反出租房屋《安全责任协议书》约定,收到公安机关或甲方及其上级管理单位发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后,未在限期内进行整改的。
  13. 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需提前终止合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 合同履行期间,因国家政策、地方政府、甲方上级单位要求及铁路建设原因,需征用或收回租赁房屋及附属土地的;
  2.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对租赁房产有铁路运输业务用途的;
  3. 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出租房屋损毁,且无法修复或者经过修复仍不能达到正常使用功能等情况,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一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不因合同的解除而予以免除。

(六)除合同解除外,本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时,本合同终止。

十、免责条件

(一)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二)因国家政策、市政及铁路建设需要、甲方上级单位明确要求征收、拆除(搬迁)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等基于非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不能继续使用该房屋时,合同自行终止,乙方应无条件腾退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三)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十一、保密条款

(一)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给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以及一方在履约过程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缔约条件、谈判内容等,包括本合同的内容,除非提供方书面明确说明为公知信息的以外,均可能构成其“保密信息”。信息获取一方保证应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保护该等保密信息免受公开,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该等保密信息,并且除为履行本合同目的外非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使用任何保密信息。前述保密措施应合理并不得低于知悉一方对自己的保密信息所采取的保护效果。因一方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该等保密信息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所有损失。

(二)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对对方的保密信息进行复制或以其他方式保存。并且在对方要求或在双方的业务关系终止时,应立即向对方归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副本、以及所有包含该保密信息或其部分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三)任何一方对于保密信息的义务应延续至该等信息因合法的原因而成为公开信息。

(四)上述保密规定不应当适用于以下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有书面记录可以证明其在披露方向其披露该等信息之前已经知晓该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保密义务即从其他渠道获得的公开信息;或者收到信息的一方从对该等信息不负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十二、不可抗力

(一)在合同履行结束之前任何时候,如果发生任何合同签订时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洪水、重大传染性疾病以及战争等不可抗力情形,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决定暂缓履行或终止履行本合同。

(二)如果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不视为违约。

(三)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日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及其持续的充分证据。

(四)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否则,未采取合理努力方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三、通知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受送达方应即时签收。如由于受送达方的原因不能送达或受送达方拒绝签收的,送达方可采用挂号信或者邮政特快专递邮寄送达,邮件寄至本合同记载之地址时,即视为送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一方变更联系人或通信地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书面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双方确认以下地址为相关通知、法律文书、诉讼文件的送达地址:

甲方确认的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手机号码:

乙方确认的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手机号码:

双方上述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本合同履行期间各类通知、合同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诉讼仲裁文件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的法律文件送达。

十四、争议解决

(一)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双方约定采取下述第〔〕种争议解决方式:

  1.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 向租赁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3. 按照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调解解决。

(二)仲裁、诉讼或调解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争议的其它部分。

(三)因争议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不限于仲裁费用、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采取财产保全的费用、公证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十五、合同生效条件及文本数量

(一)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十六、其他约定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书面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均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其补充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

(二)当甲方须以标的物抵押申请银行贷款时,乙方应给与积极配合。

(三)双方应各自按政府规定承担因准备和签署本合同而发生的任何律师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乙方自行承担租赁期间因使用房屋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法律责任和经营管理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治安消防、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同时与甲方签订出租房屋《安全责任协议书》,并独立处理其经营活动产生的法律纠纷。

  1. 乙方应认真履行双方签订的安全责任协议书中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2. 乙方租赁房屋期间,承担房屋使用的安全注意义务,房屋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等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依法应当由房屋所有人、管理人承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因管理不善,如发生火灾、食物中毒或其他各项安全事故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全部赔偿。
  3. 甲方及其主管部门在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情况下有权对出租房屋进行安全检查。

(五)房屋租赁合同备案:

(六)双方应遵守有关防止贿赂的法律法规,不得与其他方人员发生不正当的利益关系。

(七)本合同项下乙方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义务,未经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合同不得转让,否则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各自承担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相关税费。

(九)本合同任何条款被禁止或被认定无效或被撤销,该禁止、无效或撤销不得影响合同任何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继续实施。

(十)其他约定:

附件***:房屋(建筑物/场地)交接验收记录

附件***:房屋权属证明(如有)

附件***:房屋结构图

附件***:房屋附属物、设备、家具和物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甲方名称)与(乙方名称)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编号:)签署页。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 (签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

房屋(建筑物/场地)交接验收记录

房屋(建筑物/场地)地址

合同编号

租赁面积(**

租赁用途

租赁起止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结构状况

主体结构

屋 面

室外墙体

室内顶棚

室内墙体

室内地面

房门材料

窗户材料

间 数

附属设备设施

消防设施

消火栓(含水龙带、水枪)

灭火器

烟感探测器

喷淋装置

电源

****/****

电表读数

照明灯具

水表读数

煤气表读数

其他事项

出租方(公章):

负责人签字: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交接时间:年月日

承租方(公章):

负责人签字: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交接时间:年月日

(本表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减)

附件***

房屋附属物、设备、家具和物品

设备名称

设备情况

备注

电表

水表

燃气表

墙面

家具

甲方确认(盖章): 乙方确认(盖章):

(本表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减)

附件*

安全责任协议书

甲方(出租方):

乙方:

为明确治安、消防等安全责任,确保租赁房屋及承租方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承租甲方位于

﹝建筑物及其建筑附属设备设施、场地安全管理责任﹞事宜,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以现状将租赁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除主体结构外,乙方在租用期间对建筑物及其及附属设备设施出现的安全隐患负有维修、保护责任。未妥善维修、保护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乙方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

第二条 甲方有权对承租方的安全生产条件及相应的资质进行检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资质证明材料提供不全的,有权要求承租方限期整改和补充提供,必要时可要求停业。

第三条 乙方应严格执行《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改建,禁止埋、压、圈、占。乙方进行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建时,乙方进行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建时,应按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先行向消防机构申请审核(批),未经验收合格不准使用。

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相关图纸以及向管理部门的报批验收手续,需同时报甲方审核备存,未经甲方书面确认,不得擅自施工和使用,施工期间甲方有权进行监管、监督。

乙方承担改建改造过程中和投入使用后的安全责任。

第四条乙方聘请的设计、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施工材料选用国家批准生产经营的合格阻燃材料,施工程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规范要求。接受甲方对施工安全的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依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乙方应对租赁房屋发生以下案件与事故依法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一)各种治安事件、刑事案件。

(二)火灾事故。

(三)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四)交通事故。

(五)各种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案件事件。

(六)噪音、废气、污染、扰民等环境保护事故。

(七)其它可能的责任事故。

第六条乙方负责做好租赁房屋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实施。

(一)消防安全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和《**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提出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经常检查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做好日常防火工作。结合本房屋实际情况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经甲方同意后实施。

*.建立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人,加强对本单位员工的防火安全教育,使员工明确防火责任,重视消防安全。

*.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使员工掌握防火知识和一般的灭火方法,使其具有扑灭和控制初始火灾、组织疏散人员的能力,做到“四懂四会”(懂得岗位火灾的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懂得逃生的方法;会报火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

*.按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保护好消防设施,并按照规范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完好有效。灭火器应按规定定期检修。对消防设施要定期做试验,发现故障立即检修,确保完好。紧急疏散通道标志要清晰、醒目,随时保持畅通。

(*)消防器材和工具的配备数量、型号。

①……

②……

(视情况增加内容)

(*)监管责任人:

*.为防止火灾,严禁使用明火(如特种行业,有关部门批准除外)和电炉、“热得快”、“小太阳”等高危险性的器具。严禁室内存放汽油、烯料、酒精及其它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和有毒有害物品。

*.接受甲方及上级专业部门对防火工作的监督管理,接受消防监督检查,不得以任何方式拒绝、阻挠和妨碍安全检查的进行。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在《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等中予以签认,并应在限定期限内解决,且采取有效消防安全管控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内外的安全。

*.租赁使用房屋期间因管理问题引起的火灾,造成的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由于乙方原因,甲方收到相关部门开具的《消防管理经济处罚通知书》的罚款金额由乙方承担,甲方从租赁保证金中进行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二)治安防范

*.做好治安防范和治安管理工作,积极参与地区组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结合租赁房屋实际情况制定《治安防范管理制度》。

*.建立治安保卫责任制,制定和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法制观念和治安防范意识,防止发生治安刑事案件。

*.加强对财务金融部门的安全管理,按照公安部门的要求采取技术防范措施。

*.保证保安人员的数量和质量;建立保安工作管理制度。

*.接受甲方对治安管理的监督,接受治安监督检查。对甲方发出的“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中指出的治安隐患问题,应在限定期限内解决。

*.因治安责任所造成的损失、罚款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三)保证安全生产,防止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遵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做好安全生产经营工作。

*.制定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完善的安全保证措施,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特殊工种岗位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规定,按规定定岗定编,持证上岗,进行操作证的复审,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对压力容器及其它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定期检验,保证设备运行完好,防护措施齐全,防护功能灵敏有效。

*.接受甲方对安全工作的监督,接受监督检查。

*.在租赁房屋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

(四)维稳工作

*.乙方应避免因自身及第三方的经济与法律纠纷或社会组织及人员之间的矛盾纠纷等造成的在该租赁房屋区发生的群体事件,及时研究并解决发现的不稳定问题和维稳隐患。

*.接受甲方对维稳事项的监督,对甲方发现并提醒、提出的维稳隐患应及时进行解决。

第七条乙方应制定“突发事件紧急救援预案”,明确发生火灾或突发事件时人员疏散方法。一旦发生火情或其它安全问题,承租方有义务及时报警,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保护事故现场,保存有关证据。

第八条乙方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对暂时不能解决的隐患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第九条租赁用途为特殊业态需要使用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管理使用,并报甲方备案。

第十条如因乙方原因(包括故意、过失等)引发火灾险情或严重治安问题,甲方将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处理。

因乙方管理不善而发生各种案件、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本协议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与《房屋租赁合同》具有相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监督电话:

************

相关公告:

[ 结果公告] 上海市静安区秣陵路***号*******室招商项目中商结果公告发布时间:********** **:**:**

企业微信客服
微信公众号
微信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