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2025-07-09 00:00:00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年中央首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冯庙镇高宅村、大卢村水利工程
二、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中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万达广场二期*号楼***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三、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年中央首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冯庙镇高宅村、大卢村水利工程 施工范围:****年中央首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冯庙镇高宅村、大卢村水利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冯庙镇大卢村大卢*#沟治理长度****米、重建*×*米板桥*座;冯庙镇高宅村沟渠疏浚****.*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施工工期:签订合同后**日历天内完成 |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灵璧县国邦美家居院内,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编制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灵璧县冯庙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灵璧县冯庙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曹书记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华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灵璧县宏泰国邦美家居城院内
联系人:王工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