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派河国际综合物流园汽车物流中心等项目三网合一及无线网络覆盖设计施工一体化澄清/变更公告
2025-07-09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合肥派河国际综合物流园汽车物流中心等项目三网合一及无线网络覆盖设计施工一体化澄清/变更公告
安徽/合肥-2025-07-09 00:00:00

合肥派河国际综合物流园汽车物流中心等项目三网合一及无线网络覆盖设计施工一体化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答疑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派河国际综合物流园汽车物流中心等项目三网合一及无线网络覆盖设计施工一体化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派河国际综合物流园汽车物流中心等项目三网合一及无线网络覆盖设计施工一体化**标段补疑*

项目编号:****************

一、招标人提醒:

本招标项目采用费率报价,开标一览表以及唱标信息内容与投标函中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中内容为准。

二、招标文件变更:

*.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投标人业绩要求修改为:“自******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三网合一(或三网共建)工程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投标人业绩”评审标准修改为:“除资格审查业绩外,自********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万元的三网合一(或三网共建)工程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分,满分*分。”

三、投标人提问回复: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是什么?

答: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及财政统筹。

*.我单位提供的业绩为通信工程施工业绩,但工程内容中含有三网合一(或三网共建)工程的施工内容,请问是否符合投标人业绩要求?

:根据本答疑中招标文件的变更内容,若通信工程施工业绩中包含三网合一(或三网共建)工程的施工内容且三网合一(或三网共建)工程的累计合同金额达到投标人业绩要求的规模条件,则予以认可。若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累计的合同金额,则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经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清潭路***号中德合作创新园*号楼

联系人:许工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

********

第*次办理流程公开

*天*小时**分*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
    *天*小时**分
答疑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派河国际综合物流园汽车物流中心等项目三网合一及无线网络覆盖设计施工一体化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派河国际综合物流园汽车物流中心等项目三网合一及无线网络覆盖设计施工一体化**标段补疑*

项目编号:****************

一、招标人提醒:

本招标项目采用费率报价,开标一览表以及唱标信息内容与投标函中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中内容为准。

二、招标文件变更:

*.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投标人业绩要求修改为:“自******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三网合一(或三网共建)工程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投标人业绩”评审标准修改为:“除资格审查业绩外,自********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万元的三网合一(或三网共建)工程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分,满分*分。”

三、投标人提问回复: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是什么?

答: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及财政统筹。

*.我单位提供的业绩为通信工程施工业绩,但工程内容中含有三网合一(或三网共建)工程的施工内容,请问是否符合投标人业绩要求?

:根据本答疑中招标文件的变更内容,若通信工程施工业绩中包含三网合一(或三网共建)工程的施工内容且三网合一(或三网共建)工程的累计合同金额达到投标人业绩要求的规模条件,则予以认可。若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累计的合同金额,则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经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清潭路***号中德合作创新园*号楼

联系人:许工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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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次办理流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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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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