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2025-07-09 00:00:00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年*月**日(星期三)**:**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厅,按现状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标的名称 |
经营年限 |
数量(个) |
起拍价 (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贵港市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充电桩**年经营权 |
**年 |
**** |
****.** |
**.** |
重要提示:充电桩需由买受人自行安装建设。 |
有意竞买者请到我公司查阅相关资料,并于****年*月**日**:**前按竞买须知要求携带转账凭证及证件原件(个人报名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的所有材料复印件;其他组织报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签署《竞买协议》。竞买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名称:贵港市金槌拍卖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新城支行
展示时间:****年*月*****日
展示地点:贵港市
咨询电话:************ ***********
公司地址:贵港市布山路****号天河花园小区*号楼贵港城投一楼(万达广场西门对面)
贵港市金槌拍卖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
竞买须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我公司拍卖业务规则,我公司将于****年*月**日(星期三)**:**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厅公开拍卖贵港市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充电桩**年经营权,现将有关竞买须知敬告竞买人:
一、本须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我公司一切拍卖活动是在“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下进行,具有法律效力。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无违法记录且征信良好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
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本须知,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方式:拍卖采用现场竞价(增价拍卖)的方式,竞买人按照拍卖师宣布的拍卖方式和加价幅度进行竞买,价高者得。
敬请竞买人注意拍卖时间:****年*月**日(星期三)**:**开始拍卖,竞买人提前半小时到场领取竞买号牌,遵循拍卖秩序依次入场。
四、拍卖说明及瑕疵声明
*、本次拍卖标的:贵港市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充电桩**年经营权。
*、拍卖公司提供的图片和资料仅供参考,请竞买人务必自行实地查看标的;委托人及拍卖公司对买受人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
*、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委托人、拍卖公司只对标的物的合法性承担责任,不对标的品质、质量、数量等其他性质承担责任,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存在的瑕疵,并承担其相应风险。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支付的费用为:拍卖成交款、拍卖佣金(成交价的*.**%),拍卖成交款应当在按照下述方式支付至以下账户,转账过程中,需将自己名字和标的名称填写在备注栏,以便核对缴款信息。
拍卖成交款转入以下账户:
户名: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账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贵港分行
重要提示:买受人需在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或者分笔支付拍卖成交价款。
拍卖佣金转入以下账户:
户名:贵港市金槌拍卖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新城支行
重要提示:买受人需在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拍卖佣金。
*、交付:拍卖成交后,由委托人负责标的交付(以实物现状交付)。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形式,经营期结束后,办理保函退出手续,由银行无息退还给买受人)。
*、买受人付清成交价款后,拍卖公司向买受人提供相关资料办理成交手续。
*、委托人及拍卖公司均无法提供售后及退换货服务,委托人和拍卖公司不对标的的品质、质量、数量等其他性质承担担保责任,标的图片可能存在因拍摄光线、角度的差异,存在一定的色差,请竞买人自行核实标的,详细阅读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放弃核实的权利产生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竞买人对自己竞买拍卖标的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竞买人一经报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应价,视为已确认标的的现状并认可本标的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
五、竞买条件及注意事项
*.竞买条件:
(*)竞买人与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没有发生过经济合同纠纷或违约记录的,没有租赁委托人有关资产欠付租金款情况,如有拖欠租金的不得参加本次竞拍;
(*)竞买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经营项目的相关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竞买人需具备新能源充电桩运营相关资质。
*.经营范围与要求:自行投资,合法经营,自负盈亏,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及无国家明令禁止经营项目。
(*)停车位作为新能源充电桩经营,买受人如需改变用途须报请停车位所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停车位所在单位)同意后实施,如停车位所在单位对停车位改造提出反对意见或不愿移交,需买受人自行协调解决,拍卖成交价不因停车位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买受人取得经营权后,期间买受人自行办理有关经营的一切手续并承担一切费用;
(*)买受人可自行根据经营需要对停车位进行装修,装修施工图纸以及方案必须事先征得停车位所在单位同意,整个改造过程中所须的相关法律手续和费用均由买受人办理和承担,转让合同不因改造过程中所须的相关法律手续是否办理及能否改造完成而影响履行;
(*)经营期到期后或因买受人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经委托人同意,买受人拆除自己安装的设备,但不能破坏原建筑物,且委托人不承担买受人因拆除安装设备而产生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经营期间的停车位区域水电费以及资产(含附属配套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修缮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负责,停车位所在单位不收取物业费,日常保洁由停车位所在单位维护清扫;
(*)在经营期间,由停车位所在单位配合提供水源、电源,买受人因使用而产生水电费按其实际使用量及据实分摊的损耗收取;
(*)买受人要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一切政策规定的有关税费,委托人及停车位所在单位不承担买受人经营期间一切政策规定缴纳的费用;
(*)经营期间,如因政府原因需要对标的进行统一规划改造的、企业改制以及因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致使转让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等情形,则自行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不需对买受人做任何经济补偿。
*.其它经营注意事项:
(*)停车位按现状交付,转让范围内停车位的供电、供水、消防、排污、排水等设施设备由买受人管理使用并出资维护,经营期间使用损坏的由买受人负责赔偿。
(*)买受人如需在此场地上进行临时商品促销等商业活动,由买受人自行完成经营过程需要的审批手续、承担相关成本费用,并对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负责。
(*)买受人在装修过程中应对原场地设施进行保护,如因装修材料进出场导致地板砖等破坏,买受人应维修更换,产生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经营权转让合同履行期间,买受人须负责安排人员做好租赁范围内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买受人已知悉停车位用途,如因二次装修无法通过相关部门验收或无法办理相关证件时,买受人自行承担已投入成本,且已缴纳履约保证金将不退还。
(*)如遇重大节假日或其他特殊时期,委托人或政府相关部门需要使用上述范围内场地的,买受人须积极配合不得拒绝,且转让费不作减免。
(*)如买受人系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经营权转让合同落款处签字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同意对合同项下买受人的责任或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买受人须根据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的“创城”或其他防控相关整改要求及时完成整改,否则视为买受人违约,所有责任由买受人承担,且委托人有权单方面终止转让合同。
(*)买受人须自行妥善处理与当地社区及相关部门的关系,自行协调解决可能存在的相邻权争议问题。买受人须充分考虑此风险,一旦签订经营权转让合同即视为接受此风险。委托人通知买受人接收停车场场地后,如合同履行期间买受人因上述原因不能正常经营使用场地的,委托人有权决定是否终止合同。
(**)买受人改造后的场地需符合消防安全等合规要求,经相关部门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所经营的业态如涉及消防部门二次审批的,由买受人自行出资整改及向相关部门报备审批。
(**)买受人在对场地进行的经营活动,所有一切的安全、法律及其他责任由买受人承担,如因此给委托人或停车位所在单位造成损失的,应予以相应赔偿。
(**)买受人应妥善使用水、电等设施,避免火灾,如因买受人使用不当引起火灾造成损失由买受人承担赔偿责任。
(**)签订经营权转让合同后,如买受人将该场地部分转租(或分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次承租人),应先通过书面方式向委托人申请并获得委托人书面答复,同时应遵循以下约定:
①如买受人将该场地转租(或分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次承租人),须取得委托人同意并向委托人提交转租(或分租)合同进行报备;
②转租(或分租)的租期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委托人与买受人所签订转让合同中约定的结束时间;
③转租(或分租)合同中约定的租金收取时间周期不得大于委托人与买受人所签订转让合同中约定的转让费收取时间周期,如有特殊情况向委托人申请同意后另行处理;
④为确保买受人的履约能力,买受人必须在转租(或分租)合同里明确收款账户,且收款账户名称需与买受人名称一致,买受人不得用其他账户收取次承租人的租金;
⑤买受人将该场地部分转租(或分租)给次承租人时,合同中约定次承租人必须遵照停车位所在单位相关管理制度规范使用场地,服从停车位所在单位的监督管理。委托人有权对转租(或分租)合同的情况向次承租人核实。
六、标的成交签订合同的时间、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
标的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日内与委托人签订经营权转让合同,超出期限未签订合同的视为违约,所交的保证金不予返还。签订经营权转让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履约保证金**万元(竞买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与委托人签订经营权转让合同后,委托人将标的移交给买受人,买受人开始行使相关权利和义务。买受人需对标的的使用范围按与委托人签订的经营权转让合同执行。
七、拍卖方式
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厅采用现场竞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八、拍卖流程
竞买人按照拍卖师宣布的拍卖方式和加价幅度进行竞买,凡低于加价幅度的竞买无效;竞买人必须遵守场内公共秩序,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的叫价举牌,不得阻挠拍卖主持人进行正常的拍卖工作,更不能有串通、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其所交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竞买人的应价为要约表示,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除非其它竞买人有更高应价,否则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据《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追索竞买人因此给拍卖委托人和拍卖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当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拍卖会记录表》,拍卖公司只向买受人开具拍卖佣金发票。
十一、买受人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成交资料,或未能按要求缴纳拍卖佣金、成交价款的,将视为违约,拍卖标的将收回,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再行拍卖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执行(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二、竞买人向本公司签署、提交的文件、材料所载明的地址为竞买人接收函件或法院文书送达地址。竞买人如不接收函件或法院文书的,以退回之日为送达日。如需变更,需书面告知。
十三、根据法律规定,标的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公司咨询,本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
拍卖公司:贵港市金槌拍卖有限公司
电 话:************ ***********
公司地址:贵港市布山路****号天河花园小区*号楼一楼(万达广场西门对面)
拍品目录
标的名称 |
经营年限 |
数量(个) |
起拍价 (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贵港市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充电桩**年经营权 |
**年 |
**** |
****.** |
**.** |
重要提示:充电桩需由买受人自行安装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