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水利局洛宁县大沟口水库安全鉴定、竣工技术鉴定项目-更正公告
2025-07-09
河南/洛阳 变更澄清
洛宁县水利局洛宁县大沟口水库安全鉴定、竣工技术鉴定项目-更正公告
河南/洛阳-2025-07-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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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水利局洛宁县大沟口水库安全鉴定、竣工技术鉴定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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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洛宁竞磋********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洛宁县水利局洛宁县大沟口水库安全鉴定、竣工技术鉴定项目 |
| *、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年**月**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
| *、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二、更正信息 |
|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
| *、原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 * ****年**月**日(北京时间) |
|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原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开标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原采购信息内容 |
| 原采购文件第六章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中,综合标评分参数; |
| 变更为 |
| 详见答疑文件第六章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中,综合标评分参数; |
|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本次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请各供应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系统“答疑文件”中,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并以此编制响应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编制响应文件,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本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洛宁县水利局 |
| 地址:洛宁县滨河大道与同心路交叉口东***米 |
| 联系人:杨先生 |
| 联系方式:*************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宣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区九都路与孙新路交叉口北航科技园***栋****号 |
| 联系人:王女士 |
| 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
| 联系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