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2025-06-24 00:00:00
鄂水许可〔****〕**号省水利厅关于松滋市洈水芭芒滩至纱帽尖段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鄂水许可〔****〕**号
省水利厅关于松滋市洈水芭芒滩至纱帽尖段
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松滋市水利和湖泊局:
本机关已受理你局《关于对湖北省松滋市洈水芭芒滩至纱帽尖段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进行审批的请示》(松水文〔****〕**号)及相关材料。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基本同意所报湖北省松滋市洈水芭芒滩至纱帽尖段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工程任务为通过河道清淤清障、新建护岸等,提高河道行洪能力及河岸抗冲刷能力。本次治理涉及**.**万人、**.**万亩耕地的防洪安全。
二、洈水水库上游段防洪标准为**年一遇,洈水水库下游段防洪标准为**年一遇。
三、本次综合治理河道总长**.***公里,其中洈水水库上游段治理河长**.*公里,洈水水库下游段治理河长**.***公里。
四、主要建设内容:清障清淤**.**公里,新建护岸**.**公里,新建防汛道路*.***公里,修复防汛道路*.*公里,更新改造七里庙翻板闸;建设信息化等管理设施。
五、工程总工期为**个月。施工导流采用枯水期**月至次年*月五年一遇导流标准。
六、工程涉及临时征地共***.**亩,不涉及永久征地。
七、信息化方案及建设内容包括建设河道自动水位监测站*处、雨量监测站*处、水质自动监测站*处、视频监控*处。
八、采用松滋市****年*—*月信息价,工程概算总投资为*****.**万元,其中工程部分分投资*****.**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万元。
九、请你局按照审查意见及相关工作要求,抓紧做好以下工作:
(一)资金使用管理应严格执行中央、省关于水利发展资金相关管理办法和规定,中央资金应主要用于干流治理任务。
(二)应尽快备齐环评、水保、征地移民等开工前置要件,抓紧做好工程开工各项准备工作,规范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三)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尽可能减少永久和临时占地,节约集约用地,对征地拆迁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好预案,有效化解社会稳定风险。按照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尽可能减轻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四)严格设计变更管理,未经审批不得擅自实施。要切实加强质量和投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五)工程建成后要及时组织验收,严格验收管理。
湖北省水利厅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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