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中标结果
2025-07-09
安徽/合肥 中标结果
【公开招标】中标结果
安徽/合肥-2025-07-09 00:00:00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科技大脑”应用开发(二期)项目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科技大脑”应用开发(二期)项目第*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科技大脑”应用开发(二期)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宏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黄山路北侧鸿诚大厦*******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柒仟玖佰壹拾陆元整(大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科技大脑”应用开发(二期)项目

服务范围

根据系统要求对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科技大脑” 应用开发(二期)进行全面测试,从系统的功能性、性能、安全性特性方面开展第三方检测

服务要求

至少从系统的功能性、性能、安全性三个特性方面开展第三方软件测试

服务时间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终验合格

服务标准

提供符合要求的测试报告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梁琦,尹国防,夏云龙,陈彩凤,唐维克,邹中华,张振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区六楼***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科技大脑”应用开发(二期)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三理

电话:*************、********

办理流程公开

*天*小时**分**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
    *天*小时**分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科技大脑”应用开发(二期)项目第*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科技大脑”应用开发(二期)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华景路*号*****层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佰壹拾万元整(大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科技大脑”应用开发(二期)项目

服务范围

本项目设计单位需与项目承建单位密切配合,优化完善设计,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要求

(一)总体要求

*.对项目的认识和理解:充分理解项目需求,建设目标、建设内容等描述表述清晰准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时间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终验合格

服务标准

本项目须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组织详细设计,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梁琦,尹国防,夏云龙,陈彩凤,唐维克,邹中华,张振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区六楼***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科技大脑”应用开发(二期)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三理

电话:*************、********

办理流程公开

*天*小时**分*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
    *天*小时**分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科技大脑”应用开发(二期)项目第*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科技大脑”应用开发(二期)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北方实验室(沈阳)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智慧三街*****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陆万玖仟元整(大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科技大脑”应用开发(二期)项目

服务范围

根据《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定级指南》要求,协助系统建设主管单位部门对未开展备案的系统完成信息系统的备案工作,并对信息系统进行差距测评和符合性测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要求

主要包括: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时间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终验合格。

服务标准

按照国家、行业及招标文件相关标准执行。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梁琦,尹国防,夏云龙,陈彩凤,唐维克,邹中华,张振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区六楼***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科技大脑”应用开发(二期)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三理

电话:*************、********

办理流程公开

*天*小时*分**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
    *天*小时*分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科技大脑”应用开发(二期)项目第*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科技大脑”应用开发(二期)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安徽科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未来中心十楼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柒万捌仟元整(大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科技大脑”应用开发(二期)项目

服务范围

响应第 * 包:密码测评服务所有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响应第 * 包:密码测评服务所有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终验合格。

服务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梁琦,尹国防,夏云龙,陈彩凤,唐维克,邹中华,张振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区六楼***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科技大脑”应用开发(二期)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三理

电话:*************、********

办理流程公开

*天*小时*分**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
    *天*小时*分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科技大脑”应用开发(二期)项目第*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科技大脑”应用开发(二期)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合肥信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南,九龙路西东湖高新合肥创新中心**#楼***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拾叁万柒仟捌佰元整(大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科技大脑”应用开发(二期)项目

服务范围

我公司承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服务范围:对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科技大脑”应用开发(二期)项目实施时的关键点进行监理,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要求

我公司承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服务要求:按照相关国家标准,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时间

我公司承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终验合格。

服务标准

我公司承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标准,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梁琦,尹国防,夏云龙,陈彩凤,唐维克,邹中华,张振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区六楼***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科技大脑”应用开发(二期)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三理

电话:*************、********

办理流程公开

*天*小时**分**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
    *天*小时**分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科技大脑”应用开发(二期)项目第*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科技大脑”应用开发(二期)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讯飞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云飞路**号天源迪科*号楼***层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仟贰佰伍拾陆万元整(大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科技大脑”应用开发(二期)项目

服务范围

* 包建设实施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要求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 个日历日内建设完成,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标准

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梁琦,尹国防,夏云龙,陈彩凤,唐维克,邹中华,张振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区六楼***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科技大脑”应用开发(二期)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三理

电话:*************、********

办理流程公开

*天*小时**分**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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