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第一批商业网点招租项目01标段中标结果公告
2025-07-09
安徽/铜陵 中标结果
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第一批商业网点招租项目01标段中标结果公告
安徽/铜陵-2025-07-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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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年第一批商业网点招租项目**标段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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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年第一批商业网点招租项目**标段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标段)

二、项目名称: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年第一批商业网点招租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第一成交供应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铜陵市分公司

第一成交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铜陵市淮河北路

中标(成交)金额:*****.**元/年

第二成交供应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公司

第二成交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石城大道北段****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年

第二成交供应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铜陵分公司

第二成交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石城大道北段****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年第一批商业网点招租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要求、招标文件的约定、 采购人的要求以及采购合同等相关约定承担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年第一批商业网点招租项目。

服务时间:*年(各服务用房具体租用起止时间以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孙吉根、杨卫东、王铁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金额:*.*万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第一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诺的业绩:

序号

业绩名称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时间

*

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租赁合同

铜陵学院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铜陵市分公司

*******日

*

铜陵职业技术学院经营性服务用房租赁合同(*号网点)

铜陵职业技术学院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铜陵市分公司

*******日

第二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诺的业绩:

序号

业绩名称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时间

*

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租赁合同(本部)

铜陵学院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公司

********日

*

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租赁合同(新区)

铜陵学院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公司

*******日

*

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房屋租赁合同

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公司

*******日

*

铜陵职业技术学院经营性服务用房租赁合同(*号网点)

铜陵职业技术学院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公司

*******日

第三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诺的业绩:

序号

业绩名称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时间

*

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房屋租赁合同

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铜陵分公司

*******日

*

绿源大市场营业、办公用房租赁合同

崔翔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铜陵分公司

*******日

*

铜陵学院新区国有房屋租赁合同

铜陵学院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铜陵分公司

******日

*

铜陵学院老区国有房屋租赁合同

铜陵学院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铜陵分公司

*******日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为准。

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代理机构作出回复。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事实依据;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铜陵市长江西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宏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五松镇建设西路原社保局(义安区万花超市*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先生

电话:***********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称: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地址:学院第一行政楼***室

联系人:钱书记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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