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川沙新镇城区A05A-06公共绿地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2025-07-09
上海
审批|立项|规划
关于川沙新镇城区A05A-06公共绿地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上海-2025-07-09 00:00:00

关于川沙新镇城区*******公共绿地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引号 ********************
文件编号 沪浦发改城〔****〕***号
发布机构 发改委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

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新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报送川沙新镇城区*******公共绿地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浦川新府〔****〕**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新镇)川沙华夏社区*********单元****街坊、唐镇镇南社区*********单元****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为改善地区景观及环境,促进区域发展,原则同意川沙新镇城区*******公共绿地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本项目共位于川沙新镇城区*******地块,东至妙镜路,南至硕川路,西至*******地块,北至*******地块。总面积约*.**公顷(以实测为准),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

三、主要建设内容是:土方工程、绿化工程、园路铺装、景观小品及相关附属工程。

四、在下阶段工作中,应对项目用地及地上物情况进行调查,根据规划部门意见与行业管理要求,结合项目用地情况、相邻关系情况及其他相关因素对工程方案进行整体性研究,优化细化绿化工程方案,完善基础设施,提升景观品质,做好与周边道路的衔接,合理节约投资,降低工程造价。

五、本项目总投资额在工可批复中明确,所需供工程建设资金按照浦东新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规定安排。

六、本批复有效期**个月。

七、后续各项工作应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开展。

接文后,请在有效期内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目标表》)的编制和报批。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之日的**个工作日之前申请延期。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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