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本溪-2025-07-07 00:00:00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本溪市地下水环境监测委托业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辽宁省地下水环境监测(大连市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丹东市锦州市营口市阜新市盘锦市葫芦岛市朝阳市铁岭市共计**个市地下水环境)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昆山东路**号国大酒店*座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辽宁省第八地质大队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本溪市平山区东明路**栋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辽宁省地下水环境监测(大连市、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丹东市、锦州市、营口市、阜新市、盘锦市、葫芦岛市、朝阳市、铁岭市共计**个市地下水环境监测)(****年度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地下水水质应定期监测。监测频率至少为每年两次(枯、丰水期各一次)。 (*)按照样品检测指标、检测方法选用相应的容器、保护剂以及所采样品量。样品容器、保护剂以及所采样品量按照《地下水监测网运行维护规范》(*** *********)实施。 (*)采样前,除油类和细菌类监测项目外,先用采样水荡洗采样器和水样容器***次。 (*)采集水样后,立即将水样容器瓶盖紧、密封,贴好标签,现场填写《地下水采样记录表》(见表*),字迹应端正、清晰,各栏内容填写齐全。 (*)采样结束前,应核对采样计划、采样记录与水样,如有错误或漏采,应立即重采或补采。 (*)采样结束后,按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送到化验室。 (*)以三级水文地质单元划分,集中采取同一水文地质单元的监测井水样。 (*)地下水水样检测项目以常规指标为主,不同地区可在常规指标的基础上,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补充选定非常规指标进行检测。检测项目至少包括:色、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重碳酸根、碳酸根、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耗氧量(*** **法,以**计)、氨氮(以*计)、硫化物、钠、钾、钙、镁、亚硝酸盐(以*计)、硝酸盐(以*计)、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铬(六价)、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和甲苯,共计**项。 (*)以《地下水质量标准》(*** **********)进行分析计算。 (**)检测单位必须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元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