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本级]南昌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南昌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教育学校物业管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CZFCG2025-0057)电子化竞争性磋商第一次澄清
2025-07-09
江西/南昌 变更澄清
[南昌市本级]南昌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南昌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教育学校物业管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CZFCG2025-0057)电子化竞争性磋商第一次澄清
江西/南昌-2025-07-09 00:00:00

南昌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南昌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教育学校物业管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电子化竞争性磋商第一次澄清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昌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教育学校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金额(元)\(%):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一)采购文件第六章 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评分 物业管理信息化系统中的“供应商能利用物业管理信息化系统服务于本项目,系统功能包含:设备管理与数据分析系统、学生公寓智慧管理系统、消防智能监控管理系统、安防应急预案辅助管理系统、有害生物综合治理系统、物业服务售后保障管理系统,每提供*个功能得*分,最多得*分。” 现变更为“供应商能利用物业管理信息化系统服务于本项目,系统功能包含:设备管理与数据分析系统、学生公寓智慧管理系统、消防智能监控管理系统、安防应急预案辅助管理系统、有害生物综合治理系统(五个系统名称不同,功能相同,视为有效),每提供*个功能得*.*分,最多得*分。” (二)采购文件第六章 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评分 物业管理信息化系统中“评审依据:*)提供能证明该系统软件功能的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并需提供“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查询截图。如为购买或合法取得使用权的,还须提供购买协议或合法取得使用权的证明材料。*)提供该软件投入本项目免费使用的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现变更为“*)提供能证明该系统软件功能的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该软件投入本项目免费使用的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南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湾里管理局梅岭镇紫阳宫路*号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南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北龙蟠街***号南昌市民中心方楼***室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龙玲、冯冰、赖玮昕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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