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克石市海拉尔河八号农场段河道砂石2025年生产及销售项目(采砂总量为180000立方米)挂牌披露
2025-07-07
内蒙古/呼伦贝尔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牙克石市海拉尔河八号农场段河道砂石2025年生产及销售项目(采砂总量为180000立方米)挂牌披露
内蒙古/呼伦贝尔-2025-07-07 00:00:00
牙克石市海拉尔河八号农场段河道砂石****年生产及销售项目(采砂总量为******立方米)
发布时间:********** **:**:**
项目名称 牙克石市海拉尔河八号农场段河道砂石****年生产及销售项目(采砂总量为******立方米)
项目编号 ************* 产权子类型 其他
挂牌起始日期 ********** **:**:** 挂牌截止日期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个周期。

标的
概况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
评估基准日 **********
评估机构 黑龙江恒信博达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元)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转出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出方名称:牙克石市森创资本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转出方承诺 本转出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砂石生产销售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转出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砂石生产销售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销售资产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我方销售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砂石生产销售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出方决策文件 森创(集团)公司第十次董事会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牙克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特别
告知

*、砂石生产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为防洪禁采期);****年度采砂实际控制总量:******立方米

*、本次砂石销售项目同时包含招选砂石生产单位,意向受让方须具备砂石生产资质或与具备砂石生产或河道疏浚资质的生产单位联合竞拍(本公告统称“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

*、本次砂石销售及生产,严禁受让方超范围超限量开采,否则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或聘请专业机构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全部接受本公告的内容及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

*、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并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做好拍照、摄像等记录工作,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受让方进行砂石生产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行政许可决定书要求。因受让方违法违规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受让方自负,因受让方违法违规导致转让方承担相关责任的,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主张。

*、公告涉及的图片及相关数据仅供参考。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在通过*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意向受让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见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河道采砂相关内容(提供营业执照)
标的交割 见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人须与意向受让方一致,不一致的需要出具授权委托书),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提交《现场勘验确认表》, 同时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本次砂石销售项目,因河道内砂石形态等因素造成的开采量变化,不影响交易价格。意向受让方一经报名,表示对本项目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已经了解和全部接受,所形成的风险自愿全部承担。各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意向方通过*交易报名时,须上传《现场勘验确认表》、《营业执照》交易双方须在最终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销售合同,并将纸质报名资料及相关身份信息证明文件递交至中心。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并在收到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后*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将首批砂石销售费用[(成交额*生产费用)×**%]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中心,中心在收到首批砂石销售费用、交易服务费及价款转付通知书后*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在出具交易凭证*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转付首批砂石销售价款。剩余砂石销售价款:当受让方生产砂石量达到*万立方米时或时间为****年**月**日(达到两项任一条件),中标单位需缴纳剩余尾款。

*、转让方在收到中心转付的首批砂石销售价款后**个工作日内与最终受让方办理完毕标的及相关资料的交接。*、砂石生产费用支付方式:以*万立方米为基数,分三笔收取及支付,每笔**万元。其中:第一笔在生产队伍进场并达到生产条件后,受让方须在*日内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转让方同步支付至生产单位;第二笔在生产单位完成到*万立方米砂石生产后,受让方须在*日内支付至转让方,转让方同步支付至生产单位;第三笔在生产单位全部完成**万立方米砂石生产后,受让方须在*日内支付至我公司,转让方同步支付至生产单位。

*、交易过程中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交易双方分别承担。

*、其他事项:

①受让方在公告期限内,可向转让方咨询或自行踏勘现场。成交后不准以社会纠纷、砂石质量、储量等任何理由变更位置。

②受让方竞得本项目后,须自行办理除河道采砂许可证以外的其他相关经营手续,应该转让方办理的由转让方办理。河道采砂因开采而引发的一切纠纷(包括但不限于运输道路占地问题、周边村庄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供电线路铺设、已采砂料储存场地问题等)及可能因此而产生的各种补偿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解决和承担。

③受让方需承担砂石生产过程中的其它费用(含通场道路恢复费、场地占用费、恢复生态植被费、相关部门要求的

设备设施等费用以及后续产生的其他费用)。受让方需严格按照采砂实施方案中规定的道路运砂,如违反规定,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砂石生产单位应严格按照应急局、林草局、水利局等相关部门的要求执行生产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承担因开采不当导致的一切责任。生产单位需具有砂石生产的相应资质(包括营业执照、河道采砂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水上水下安全施工作业证等,采砂设备及采砂船只具有合法手续及船员证等)。生产单位须严格按照采砂实施方案执行,如出现擅自扩大采砂区域或深度、未按照规定范围存放砂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生产单位自行承担。

④禁采期间,受让方要严格按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及防汛部门要求停止采砂、洗砂及取料作业,以避免事故发生。主汛期采砂作业机械必须撤离河道,严禁人员留宿,并设立警示标志。

⑤采砂结束后,受让方须按转让方及水利等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安排将所采砂石及时清运,及时撤离采砂相关机器设备,并自行负责拆除所有临时建筑,恢复河道原貌。

⑥采砂结束后,转让方及水利、林草等主管部门对采砂区域进行生态恢复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⑦砂石资源开采具有不可预见的风险,因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及标的所在地政策调整不能继续开采的,受让方应无条件退出开采区域。因道路交通、供电设施、相关手续、纠纷等因素造成开采无法实施的,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⑧受让方必须在本砂石生产期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相关制度及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等)并向转让方备案,采砂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受让方必须为所有采砂从业人员缴纳相关人身保险(保险凭证须向转让方备案),河道采砂区域必须在安全距离外设置足够的警示标牌及其他安全防范措施。在采砂期内发生的一切安全生产事故(包括受让方从业人员在采砂区域内的人身伤亡、因安全管理防范措施不当造成的其他社会人员在采砂区域内溺水等人身伤亡)均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采砂期内,转让方将不定期对受让方的安全生产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后将及时通知受让方进行整改,受让方若未及时在限定期限内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转让方有权无偿终止合同并追索相关经济损失。

⑨受让方不得出现将标的砂石生产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转租、转包给第三方或其他转让方利益的行为,否则转让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并解除交易。

*、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公告期间提前勘验,勘验联系人:杨经理,电话***********
交易报名 报名时间 ********** **:**:** 至 ********** **:**:**
报名手续

意向方提供资料清单(适用于国有实物资产交易).***

受让申请书.***

授权委托书.****
现场勘验确认表.****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缴纳:金额*******.**元,截止时间********** **:**:**,按系统提示缴纳。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且交纳交易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保证金中扣除转受让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标的交接、清运工作的;

(*)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除交易保证金外的首批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最终受让方所交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交易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服务费 按中心标准收取
附件下载 产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田经理
咨询电话 ***********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
咨询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阿吉泰路*号
技术支持 赵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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