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2025-07-09 00:00:00
招标公告
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自然资源调查登记中心委托,现就金华市自然资源调查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金华市自然资源调查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中介(非政府采购)
(五)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预算金额 (人民币) | 简要规格描述 |
一 | 金华市自然资源调查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采购项目 | **.*万元 | 详细采购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
(六)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招标内容及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完成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业务范围须包含财产保险),且须有在保监会备案且审核通过的职业责任保险条款或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条款,承诺用其他条款替代的无效;
*、有隶属关系的保险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如在评标过程(或标后质疑投诉期内)中发现供应商间存在上述关系,存在上述关系的全部供应商均做无效投标(或无效中标)处理;
*、同一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注:同一保险集团公司的不同分(子)公司(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获取时间: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现场获取或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提交报名资料。
(三)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法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份);
*、法人代表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份);
注:电子邮件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报名资料的扫描件:**********@**.***。
(四)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份,售后不退。
(五)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地点:
投标人应于****年*月*日**:*****:**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金华市婺城区东莱路***弄**号)。
▲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年*月*日**点**分在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金华市婺城区东莱路***弄**号)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
(一)采购信息发布媒介:
浙江政府采购网(****://****.***.**.***.**/)(非政府采购版块)。
(二)未按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三)特别说明: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号)第*条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采购活动。
(四)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单位:金华市自然资源调查登记中心
联系人:卞莉
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东莱路***弄**号
采购文件获取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诸葛慧
联系电话:*************
质疑联系人:郑晓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注:本招标文件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采用**小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