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火灾报警主机设备购置安装、配合调试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2025-07-09
河南/开封
中标结果
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火灾报警主机设备购置安装、配合调试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河南/开封-2025-07-09 00:00:00

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火灾报警主机设备购置安装、配合 调试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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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火灾报警主机设备购置安装、配合

调试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文职院国资*******

*、采购项目名称: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火灾报警主机设备购置安装、配合

调试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年**月**

*、磋商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成交供应商:誉鸣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址: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考城镇产业园区***号

成交金额:小写:******.**

大写:壹拾伍万壹仟零玖拾元整

工期:**日历天

质量:合格且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

项目经理:王冰玉

证书编号:豫****************

三、评审专家名单

张霞、李晓梅、邵政春(采购人代表)

四、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官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年***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质疑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在**日内向该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地址:开封市龙亭区东京大道中段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开封市金明大道中科国际大厦**层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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