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环集团国能(北京)电气2025年光伏能源监测管理系统项目采集器及数据采集终端框架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07-08
北京
中标结果
科环集团国能(北京)电气2025年光伏能源监测管理系统项目采集器及数据采集终端框架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北京-2025-07-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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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科环集团国能(北京)电气****年光伏能源监测管理系统项目采集器及数据采集终端框架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乔桂增电话:************
邮箱:**********@**.***
(*)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
(*)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年。
*)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北京-2025-07-08 00:00:00
科环集团国能(北京)电气****年光伏能源监测管理系统项目采集器及数据采集终端框架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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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环集团国能(北京)电气****年光伏能源监测管理系统项目采集器及数据采集终端框架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科环集团国能(北京)电气****年光伏能源监测管理系统项目采集器及数据采集终端框架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北京华那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君宏科技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 | ***.******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业绩 | *、赤峰风电站数据采集器采购与安装项目、天润盛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年*月**日 *、环境监测数据采集终端设备及系统采购项目、清尚视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年**月**日 *、智能水表远程抄表控制系统及数据采集器装置项目、北京鑫鼎通达科技有限公司、****年*月**日 *、**无线智能水电表配套远程预付费抄表系统项目合同、北京阿秒科技有限公司、****年*月*日 *、水文水资源数据采集***遥测终端机购销、北京建基创享科技有限公司、****年**月**日 *、智能微型***通讯设备遥测终端机购销、北银瑞途(宁夏)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年*月*日 |
*、数据采集终端设备销售合同、北京高馨宏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网安物联网设备智能数据采集器项目合同、聚华(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乔桂增电话:************
邮箱:**********@**.***
(*)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
(*)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年。
*)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