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清城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十八期、十九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更正公告01.pdf
2025-07-08
广东/清远
变更澄清
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清城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十八期、十九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更正公告01.pdf
广东/清远-2025-07-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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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清城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十八期、十九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更正公告**.***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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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清城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十八期、十九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宝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清远市清城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清城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十八期、十九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编号:***************)进行公开招标,现根据实际情况作以下更正: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之“评标办法前附表”:
现更正为:
若本公告内容与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请应优先阅读本公告的内容。原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清远市清城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宝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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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