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剧院观众厅座椅更换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07-08
安徽/合肥 中标结果
安徽大剧院观众厅座椅更换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合肥-2025-07-08 00:00:00

安徽大剧院观众厅座椅更换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 **********

安徽大剧院观众厅座椅更换 同类项目:座椅更换***;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大剧院委托,就安徽大剧院观众厅座椅更换项目进行招标。本项目于****年*月*日**时**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安徽大剧院观众厅座椅更换项目

*、招标编号:**************

*、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元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评标情况简述: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安徽大剧院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本公示同时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发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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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大剧院观众厅座椅更换项目答疑澄清

发布时间 : **********

安徽大剧院观众厅座椅更换项目答疑澄清

本项目(项目编号:**************)答疑澄清如下:

*.招标文件第**页“商务评分标准*认证证书**.所投产品制造商通过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的得*分(认证产品需包含公共座椅)”。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与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具有高度一致性,建议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同样予以认可得分。

回复:招标文件第**页“商务评分标准*认证证书*第*条评审项”修改如下:“所投产品制造商通过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的得*分(认证产品需包含公共座椅)。”

*.招标文件第*****页,第五章招标范围及有关要求中,第*条和第*条的描述如下:“座椅的座板与背板均采用环保热压成型层夹板,外贴优质红木”,“扶手选用红榉实木”,座背板和扶手选用材质不一致,是否有误,请确认。

回复:招标文件第**页“*.座椅的座板与背板均采用环保热压成型层压板,外贴高档优质红木……”修正为“*.座椅的座板与背板均采用环保热压成型层压板,外贴红榉实木……”。

*.招标文件第**页,第五章招标范围及有关要求中,第*条描述如下:“*)干热老化后拉伸强度变化率:≥±**%”。根据标准**/******通用软质聚氨酯泡沫塑料及**/*****高回弹软质聚氨酯泡沫塑料,干热老化后拉伸强度变化率为≤±**%,请确认。

回复:招标文件第**页“*)干热老化后拉伸强度变化率:≥±**%”修正为“*)干热老化后拉伸强度变化率:≤±**%”

以上答疑澄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存在描述不一致的,均以此文件为准。

安徽大剧院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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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附件: 澄清公告(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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