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河西污水处理厂(大埠桥片区)市政及源头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三期)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2025-07-08
湖南/湘潭
招标采购
湘潭市河西污水处理厂(大埠桥片区)市政及源头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三期)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湖南/湘潭-2025-07-08 00:00:00
  • 湘潭市河西污水处理厂(大埠桥片区)市政及源头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三期)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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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概况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湘潭市河西污水处理厂(大埠桥片区)市政及源头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三期),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湘潭市河西污水处理厂(大埠桥片区)市政及源头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三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潭发改审(****)*文件,项目编码:************************,建设单位为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总投资为****.**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专项债券资金,已落实

    *.*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湘潭市河西污水处理厂(大埠桥片区)市政及源头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三期)工程总承包

    *.*.*建设地点:湘潭市河西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的大埠桥片区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总投资****.**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一是对通济门路(韶山东路*沿江路)、熙春路(和平路*文星门路)、建成路(和平路*通济门路)、工人路(熙春路*建成路)、环城路(通济门路*文星门路)、观湘门路(沿江路*韶山东路)、城正街(雨湖街*熙春路)等*条道路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及清淤修复;二是对新景家园、和平新村、县计生局宿舍、市和平小学、湘潭市第四中学、市第十六中学、湘潭市第二中学、益智中学、湘潭市第一中学、湘潭市第十八中学、湘潭市粮食储备中心、湘潭市殡仪馆等小区及单位进行雨污分流改造。管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日历天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其中设计周期**日历天,即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施工工期为招标人下达开工令后***日历天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招标范围:湘潭市河西污水处理厂(大埠桥片区)市政及源头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三期)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不包括: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可行性研究费)、建设单位管理费、建设工程监理费、工程设计费中的初步设计费用、工程勘测费、工程保险费、环境影响咨询服务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不含财评委托第三方跟踪审计服务费)、质量检测费、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水土保持论证费及水利规费、洪水影响评价费、水质水量监测费、管网诊断费、试运行调试及安装费用、水土保持监测和验收费用等。

    除招标文件明确不包括的内容外,本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技术服务、一是大埠桥流域(建设路以东,韶山路以南片区)市政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及清淤修复工程(二期):通济门路(韶山东路*沿江路)、熙春路(和平路*文星门路)、建成路(和平路*通济门路)、工人路(熙春路*建成路)、环城路(通济门路*文星门路)、观湘门路(沿江路*韶山东路)、城正街(雨湖街*熙春路)等*条道路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及清淤修复;二是大埠桥流域源头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一期):新景家园、和平新村、县计生局宿舍、市和平小学、湘潭市第四中学、市第十六中学、湘潭市第二中学、益智中学、湘潭市第一中学、湘潭市第十八中学、湘潭市粮食储备中心、湘潭市殡仪馆等小区及单位进行雨污分流改造。三是其他相关暂估费用:管线迁改、交通疏通导行费用、道路上现有公用设施迁改等工程费用及预备费,详见批复的初步设计图纸所包含的全部相关工程内容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设计文件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工程

    *.*保修要求: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

    *.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设计资质。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级专业技术职称(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但应具备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执业资格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给排水专业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企业,在处罚期内的不允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湘建监督[****]**文件规定的合格制。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法定标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请申请人于即日起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资格预审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申请人应当在湘潭市住建/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认证。

    *.*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答疑和补充通知(如有)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及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号市民之家南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投标人应派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其它

    *.*资格预审审查完成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所有投标人参与投标,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湘潭市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技术支持**:**********

    *.*本项目无设计成果补偿费。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联系方式

    人: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湘潭市岳塘区河东大道***号

    人:彭一翔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址:湘潭市经开区乐塘路*号*楼招标公司

    人:朱灿(项目负责人)、金小鼎、彭勇

    话:*************

    初步设计图纸、招标上限值、招标清单、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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