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邵阳-2025-07-08 00:00:00
武冈市自然资源****年度卫片查处执法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项目概况
武冈市自然资源****年度卫片查处执法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南正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冈市东升北路二巷张家岭小区*栋*号)路(地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编号:武冈财采计【****】*****
*、委托代理编号:***********(**)****
*、项目名称::武冈市自然资源****年度卫片查处执法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万
*、最高限价(如有):**万
采购需求:完成省交办图斑和历史遗留的卫片查处违法图斑的内业技术处理,外业核查及部分图斑省邵整改销号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湖南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证书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活动。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个工作日),每天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南正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冈市东升北路二巷张家岭小区*栋*号)
方式:在湖南正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冈市东升北路二巷张家岭小区*栋*号),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现场领取磋商文件。
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南正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冈市东升北路二巷张家岭小区*栋*号)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南正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冈市东升北路二巷张家岭小区*栋*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冈市打非拆违指挥中心
地 址:武冈市
联系方式:林彰建***********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湖南正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冈市东升北路二巷张家岭小区*栋*号
联系方式:刘湘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彰建
电 话: ***********
附件*: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 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附件*:供应商资格声明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二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日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