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体育局户外微场地健身设备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5-A-0174)更正公告第1号
2025-07-08
天津 变更澄清
天津市体育局户外微场地健身设备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5-A-0174)更正公告第1号
天津-2025-07-08 00:00:00

天津市体育局户外微场地健身设备项目(项目编号:****************)更正公告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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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体育局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天津市体育局户外微场地健身设备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体育局户外微场地健身设备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 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的“二、技术要求”的“(二)采购清单”的“*. 技术参数”中各方案中的“预制卷材”要求更正如下:

*****.**,采用***预制型的硅**球场材料,球场面层表面通过无缝处理,弹性层材料为工厂预制的全塑型聚氨酯弹性微气囊卷材(无参杂颗粒或其它材质),化学以及物理性能稳定,厚度一致。球场原材料无人为添加辅料。产品结构要求底层为约***优质粘结胶,弹性层为约***预制的全塑聚氨酯弹性微气囊结构,加强层厚度约*.***高强度抗压聚氨酯材料,面漆层为*.***水性高耐磨硅**面漆。预制卷材其它要求见后文预制卷材补充要求。”

*.招标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的“第二部分 客观分”的“* 产品参数证明评价”更正如下:

“(*)投标人承诺所投预制卷材符合预制卷材补充要求中标注“●”的全部技术要求,且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具有*******标识的检测/检验/试验/测试报告的得*分,否则*分。

*)提供除预制卷材以外的核心产品喷涂所用塑粉的具有*******标识的检测/检验/试验/测试报告,上述报告能够证明所用塑粉符合下述技术要求,每个提供符合要求的上述材料的产品得*.*分,最多*.*分:

塑粉中铅含量*****/**,镉含量≤*****/**,邻苯二甲酸酯≤*.*%

*)供除预制卷材以外的核心产品喷涂所用塑粉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试验/测试报告,上述报告能够证明所用塑粉符合下述技术要求,每个提供符合要求的上述材料的产品得*.*分,最多*.*分:

****含量符合*****.****/**,*****.****/**; ******.*****/**;铅笔硬度(**/**********)不低于**

注:若上述技术支撑材料证明所投产品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的,则视为无效投标。”

*.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的附件*变更,详见附件。

*.本项目其他内容不变。

三、更正日期

******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傅耀、杨光

(二)联系电话:************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体育局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

(三)采购人联系人:张先生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二楼。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附件:“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的附件*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体育局户外微场地健身设备项目(项目编号:****************)的更正公告第*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

附件:“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的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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