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崇左-2025-07-08 00:00:00
崇发改社会〔****〕**号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扶绥县人民医院后勤综合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扶绥县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扶绥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请求审批扶绥县人民医院后勤综合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扶发改报〔****〕 **号)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等材料已收悉。根据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专家的评估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扶绥县人民医院后勤保障设施,提升医院整体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扶绥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同意建设扶绥县人民医院后勤综合楼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崇左市扶绥县人民医院内。
三、项目业主:扶绥县人民医院。
四、项目代码:************************。
五、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新建一栋六层后勤综合楼,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供配电及照明工程及相关室外配套工程等。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预备费**.**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七、环境保护、安全保障、消防及工程节能。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环境影响分析与保护、安全保障、消防和工程节能等措施。
八、工程招投标。本批复附《招投标核准意见表》一份,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核准意见表》的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事项,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请据此批复开展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按程序报我委审批。
附件:扶绥县人民医院后勤综合楼建设项目招投标核准
意见表
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年*月*日印
附件
扶绥县人民医院后勤综合楼建设项目招投标 核准意见表 | |||||||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工程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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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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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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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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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规定,属于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本项目为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属于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其中建安工程达到上述相应标准,必须进行招标。
审批部门盖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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