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洪湖市财政局关于对洪湖市增减挂钩项目数据备案管理及建新区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07-08
湖北/荆州 中标结果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洪湖市财政局关于对洪湖市增减挂钩项目数据备案管理及建新区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湖北/荆州-2025-07-08 00:00:00

洪湖市财政局关于对洪湖市增减挂钩项目数据备案管理及建新区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洪湖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洪湖市增减挂钩项目数据备案管理及建新区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思城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洪山街马湖村创意天地三、四期创意工坊*号*层*号-*

被投诉人:洪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洪湖市玉沙路**号

相关当事人: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文化大道***号融科智谷工业第**号楼*-*层*、*号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洪湖市增减挂钩项目数据备案管理及建新区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项目”(项目编号******************)提出质疑。因对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经审查,发现投诉人欠缺主体资格资料,洪湖市财政局书面通知投诉人补正,投诉人于****年*月**日补正资料,经审查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第**条、**条规定,决定依法受理。
(一)投诉事项
投诉人完全对照评分标准满分编制投标文件,但是得分偏低;现对评审结果的评分标准的适用性及评审程序的合规性提出投诉。
(二)投诉请求
针对评分明显低于预期的质疑:要求复核投诉人响应文件,说明每一项扣分的具体依据;如果发现评分计算错误或者标准执行偏差,请求更正评分结果并重新确定成交候选人。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项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因采购活动中评委评分出现重大漏项,评分结果不公正,投诉成立评标无效,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按照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计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财采规〔****〕*号)文件的要求,对该项目评委行为扣分处理。

五、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洪湖市人民政府或荆州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洪湖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洪湖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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