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成都市中医医院)热痰合剂委托生产服务项目(三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5-07-08
四川/成都 中标结果
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成都市中医医院)热痰合剂委托生产服务项目(三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四川/成都-2025-07-08 00:00:00

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成都市中医医院)热痰合剂委托生产服务项目(三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热痰合剂委托生产服务项目(三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执行标准 评审总得分
绵阳一康制药有限公司 四川省绵阳市梓潼县经开区幸福路东段 *,***,***.**元 热痰合剂委托生产服务(单价):*.*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合同包一):

服务类(绵阳一康制药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 其他服务 热痰合剂委托生产服务 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成都市中医医院)热痰合剂委托生产服务 投标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处方和生产工艺规程进行生产,产品须同时符合采购人提供的质量标准及最新版《中国药典》的要求等 本次采购合同时效拟定为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年,合同一年一签,待考核通过且采购人资金落实情况下续签下一年合同 投标人配制热痰合剂,应按热痰合剂规定的法定标准(《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进行生产、检验、贮藏等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施崇精(采购人代表)沈立高子平冯海军曾怡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采购合同签订前向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备案编号:********************。

*、采购预算:*,***,***.**元。

*、投诉受理单位: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成都市中医医院)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万象北路**号

联系方式:蒋老师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号*栋**层*号

联系方式:谢熙、李秋湘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熙、李秋湘

电话:***********、***********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相关附件:
包*供应商评审情况表.***
合同包*:中小企业声明函(绵阳一康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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