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公告(津财决〔2025〕13号)
2025-05-16
天津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公告(津财决〔2025〕13号)
天津-2025-05-16 00:00:00




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公告(津财决〔******号)

                                        发布时间:*******    发布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一、当事人信息

当事人:中共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党校

住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号(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培训*号楼)

二、违法情形

当事人****年、****年培训场地服务项目存在未依法实施政府采购的情形。

三、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项。

四、处罚结果

处以*****元(贰万壹仟元整)的罚款,给予警告。

五、处罚日期

*******

六、执法单位

天津市财政局


 

 

 


企业微信客服
微信公众号
微信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