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生活区用电负荷调整与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比选。
一、竞争性比选内容
序号 |
项目内容 |
最高限价(元) |
比选保证金 (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备注 |
* |
生活区用电负荷调整与改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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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具备电力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或电力施工总承包 、输变电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须提供盖鲜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盖鲜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四、比选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比选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年*月*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招标信息栏或行采家官网(*****://***.******.***/)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以及补遗等比选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本比选项目所有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比选文件挂网公示时限:不低于*个工作日
(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在行采家(*****://***.******.***/)平台线上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
五、比选保证金
按照行采家电子保函形式递交退还比选保证金。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比选,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比选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比选。
(五)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招标信息栏和行采家官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比选费用:无论比选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比选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不允许转包分包挂靠,否则按无效处理。
(九)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蓝老师
电话:************
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号
投标网址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