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本级]1辆旧公务用车处置信息披露
2025-07-08
江西/吉安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吉安市本级]1辆旧公务用车处置信息披露
江西/吉安-2025-07-08 00:00:00
江西/吉安-2025-07-08 00:00:00
[吉安市本级]*辆旧公务用车处置
- 【信息时间: **********】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辆旧公务用车处置 | ||
| 标的名称: |
*辆旧公务用车处置,挂牌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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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年**月**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年**月**日 |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 项目简介: | 项目简介(不设保留价): 车牌号赣******,品牌型号傲虎牌********,表显里程******公里,登记日期****年**月**日,交强险到期时间****年**月,起拍价****元,竞买保证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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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信息披露: | 特别说明: *、本次拍卖公告对拍卖车辆所做的介绍,如每一车辆初始登记、年检、保险等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各竞买人须在参加拍卖前到车辆管理部门核查标的相关资料。如车辆实际状况与车辆管理部门登记不符,办理过户时买受人自行变更,并承担相关费用,委托人、车辆权属持有人和拍卖人对所拍卖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本次网络竞价拍卖拍卖人仅以标的现状为准,如拍卖车辆因放置时间长,有可能出现的电瓶亏电、发动机漏油,轮胎破裂等任何瑕疵,由意向竞买人自行了解标的现状,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修理并承担修理费用。 *、本公司对所有拍卖车辆是否出现过车辆破损严重的交通事故等情况不了解,由意向竞买人自行了解。 *、如车辆移交前有交通违法扣分及罚款未处理,由车辆权属持有方处理并承担费用,移交后的由买受人处理并承担费用。 *、如拍卖车辆年检、交强险已逾期,买受人必须先续交强险,年检(该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否则,路上被依法查扣、罚款等发生的费用及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车辆办理完过户前,必须清除原有的公务用车标识,费用由买受人自理,未完成过户前未经产权单位同意不得上路行驶,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委托人、拍卖人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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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资格条件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组织等均可参加竞买。 (*)具有良好的征信记录。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责任人)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买活动。 (*)本次网络竞价不接受联合竞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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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特别提示: *、网络竞价需竞买人自备电脑通过网上操作完成,报名成功的竞买人应提前熟悉本次网络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不熟悉,请在报名期间内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竞买人须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请在竞拍前认真查阅本次网络竞拍资料中所有的内容;资料由竞买人自行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竞拍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须持有效证件及复印件联系本公司(电话:***********)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支付拍卖佣金,如提供虚假材料则不予以成交,该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未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成交公示期满(即*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交易中心按保证金退付流程*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买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其按约定的时间内付清所有价款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车辆过户后,交易中心凭委托人出具的保证金退款意见表按保证金退付流程原渠道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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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服务热线) 保证金退款电话:************ 拍卖人电话:*********** 吴先生 委托人电话:*********** 邓先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