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2025-07-08 00:00:00
浙江金温铁道开发有限公司****年服装类(二)询比采购项目第*次澄清回复/修改
浙江金温铁道开发有限公司****年服装类(二)询比采购项目补遗书(第*号)
致各供应商:
本补遗书作为浙江金温铁道开发有限公司****年服装类(二)询比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遗书发给所有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本补遗书内容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补遗标题:浙江金温铁道开发有限公司****年服装类(二)询比采购项目商务评分条款修改并延后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为****年**月**日**:**。
补遗内容:浙江金温铁道开发有限公司****年服装类(二)询比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内的商务评分条款修改如下:
*.原文:商务评分(*)注册资金(*~*)和(*)企业类型(*~*)评分内容条款。
修订为:删除商务评分(*)注册资金(*~*)和(*)企业类型(*~*)评分内容条款。
*.原文:商务评分(*)供应商业绩(*~*)。供应商自****年*月*日至响应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的一个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的国内企事业单位服装采购业绩,得*分,最多得*分。供应商自****年*月*日至响应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的铁路行业一个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的国内企事业单位服装采购业绩,得*分,最多得*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等信息的,还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修订为:商务评分(*)供应商业绩(*~**)。供应商自****年*月*日至响应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的一个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的服装采购业绩,得*.*分,每增加一个合同加*.*分,累计最多得*分,未提供不得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等信息的,还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同时提供由该合同的采购单位出具产品优质证明(须采购单位的加盖公章)的得*分,每增加一个优质证明加*分,累计最多得*分,未提供不得分。
*.原文:商务评分(*)资质认证(*~*)和(*)服务网点(*~*)。
修订为:商务评分(*)资质认证(*~*)和(*)服务网点(*~*),只更改序号,评分内容不变。
*.原文:采购公告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为****年**月**日**:**。
修订为:采购公告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为****年**月**日**:**。
请各参加本次采购的单位在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后,请于****年**月**日**点前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的将视为确定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
采购单位:浙江金温铁道开发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