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禾洞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合同及履行公示项目合同及履行公示
2025-07-08
广东/清远
中标结果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禾洞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合同及履行公示项目合同及履行公示
广东/清远-2025-07-08 00:00:00
广东/清远-2025-07-08 00:00:00
公告*正常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禾洞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合同及履行公示
共 * 条
公示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禾洞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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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禾洞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 | ||
性质 | 正常 | 文件发布人 | 广东合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公示发布时间 | ********** |
合同信息
合同名称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禾洞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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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禾洞镇人民政府 | 招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中标人名称 |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 中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合同签订人或其委托人全称 | 陆剑锋 | 合同金额 | ********.** |
合同单位(甲方)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禾洞镇人民政府 | 合同单位 |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
合同期限(年) | * | 合同签署时间 | ********** |
质量要求 | *.*质量要求 *.*.* 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有关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因业主单位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施工单位合理的利润。*.*.* 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业主单位有权要求施工单位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施工单位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 ||
合同主要内容 | 工程内容:本项目主要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禾洞镇农村人居环境进行治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扩容提升*间垃圾中转站,新建及改造垃圾收集点**处;*.排水排污管网铺设约**公里:*.“长江流域湘江源"沿线的河道和国省道两旁的环境综合治理,河道清淤清杂环境综合整治******平方米;*.农房外立面整治约***栋,村庄入口整治*处,三线落地整治等;*.“一河两岸”的人居环境治理*公里,河道整治*公里:*.危旧老桥改造*座;*.道路提升*****平方米,配套***个停车位,充电约**个,村巷道修复****平方米,村道升级****平方米以及配套其他设施设备等。 | ||
其他内容 | 工程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