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通知)东莞市南城街道新基社区北大田片区、更寮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补充通知公告(交易公告)
2025-07-08
广东/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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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通知)东莞市南城街道新基社区北大田片区、更寮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补充通知公告(交易公告)
广东/东莞-2025-07-08 00:00:00

东莞市南城街道新基社区北大田片区、更寮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

各投标人:

《东莞市南城街道新基社区北大田片区、更寮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招标项目于****年**月**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发出的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的“评标办法附表***商务标部分评审标准”中的第二点“企业类似业绩”修改为:

*

企业类似业绩

*

投标人自****年* 月* 日至今每完成*项单项合同金额≥***万元人民币的类似业绩的,得*分;本项最高得 *分。

注:①类似业绩是指市政公用工程;②有效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的签发日期为准,一个合同为*项业绩,不可重复计分;③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投标人须为该业绩的牵头人,并提供作为牵头人的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等材料中能体现出牵头人身份的内容),否则不得分。④业绩证明材料需签章齐全,即文件中有标注需盖章签字的地方均有相应盖章签字,须提供以下*项有效证明材料(缺一不可):*)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或施工许可证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提供合同协议书等能反映合同金额、主要内容及合同双方签证盖章页等);*)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由行政部门盖章签发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或有建设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公章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或有验收方或签发单位盖章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等原件扫描件。⑤合同金额以承包合同价为准,承包合同未载明合同总价的,以工程结算资料扫描件(工程结算资料须能反映结算双方已盖章确认结算金额)为准。单项合同金额是指一个承包合同所载合同价,同一工程项目分期发包,签订多个合同的,不以累加的合同额作为工程业绩。⑥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施工与其他内容(如设计、咨询等)组合在一起发包的业绩,此时合同金额以业绩合同中施工部分的合同价为准,且投标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的成员(须提供能体现出投标人在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以及施工部分的合同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以下无正文)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的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自行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下载,否则,将视为已经清楚并认同本补充通知。

招标人:东莞市南城街道新基股份经济联合社

招标代理:广东建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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