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锦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5年“三新”集成推进县无人机航化作业服务(第2次)比价采购公告询价采购公告
2025-07-08
黑龙江/佳木斯
招标采购
富锦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5年“三新”集成推进县无人机航化作业服务(第2次)比价采购公告询价采购公告
黑龙江/佳木斯-2025-07-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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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锦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年“三新”集成推进县无人机航化作业服务(第*次)比价采购公告

预算金额:¥****** 元

采购方式:比价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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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天*小时**分*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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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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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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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

项目需求详情

完成本次航化作业服务*****亩,应用最新无人机械进行航化作业,无人机液体承载量不低于**升、每公顷喷液量不少于**升,无人机机手必须持证上岗,航化后将实施地块坐标、作业轨迹、作业时间、航化作业影像资料、作业台账等佐证材料适时整理压缩,建立电子档案并提供给推广中心,确保可追溯。
在高温时段不能作业的情况下,具有能够在*天内完成*万亩航化作业任务的机械配备能力。
成交供应商不得将合同项目转包给第三方完成服务。若发现转包行为,采购人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展开

项目名称:****年“三新”集成推进县无人机航化作业服务(第*次)

项目类型:非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项目周期:*天

报价方式:金额

评选方式:价格最低

最低价相同评审办法:按供应商报价的先后顺序确定

项目实施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市“三新”集成推进县示范区

比价通知书:文件下载*预览*

联系人:***

报名开始时间:********** **:**:**

报名结束时间:********** **:**:**

发布时间:********** **:**:**

采购编号:***************************

采购单位:富锦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废标。

允许*家中选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供应商提供证书/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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