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中医院外送标本检测服务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2025-07-07
安徽/亳州
中标结果
亳州市中医院外送标本检测服务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亳州-2025-07-07 00:00:00
亳州市中医院外送标本检测服务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
亳州市中医院外送标本检测服务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亳州市中医院外送标本检测服务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杭州艾迪康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振中路***号*幢北楼*至*层、*幢南楼*至*层

成交金额(费率):**.*%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名称:亳州市中医院外送标本检测服务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标准收取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室,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程序的。

(三)投诉受理单位

亳州市中医院,联系电话:************。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亳州市中医院

地址:亳州市魏武大道与北一环交叉口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奎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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