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德阳-2025-07-07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磁共振扫描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杭州华东建设机械市场配件区*****室
被投诉人:绵竹市人民医院
地址:绵竹市剑南镇南京大道一段***号
被投诉人: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茶店子西街**号金璐天下*栋*单元**层
四、基本情况
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代理的绵竹市人民医院磁共振扫描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实质参数与重要参数设置总体存在倾向性,疑似为西门子量身定制。
投诉事项*:参数设置不合理,缺乏依据,且有指向性,构成歧视。
投诉事项*: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不可竞争性,与国家政策不符。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歧视中小企业,与国家政策不符。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安装地点未明确到具体科室、楼层或详细位置(如放射科、导管室等)。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规定“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合理,可能限制了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规定“不允许分包”不合理,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规,分包属于供应商的权利,招标文件不得直接禁止,而应规定分包需经采购人同意。
投诉事项*:重要技术指标和普通技术指标的分值设置不合理。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绵竹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