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本级文安县2025年全国古乐交流会竞争性磋商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绵阳-2025-07-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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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安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本级文安县****年全国古乐交流会竞争性磋商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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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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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文安县****年全国古乐交流会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衡水文玉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滏阳一路**号晟泰家和小区*号楼*单元****室
被投诉人:河北正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兴机场片区廊
坊临空经济区航谊道自贸区科创基础**** 被投诉人:文安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政通道***号 相关供应商:廊坊资途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文安镇前孙章村 相关供应商:廊坊天歌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文安镇前孙章村 相关供应商:廊坊影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文安镇四村
四、基本情况 “文安县****年全国古乐交流会”项目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年*月**日开标,并于****年*月**日发布中标公吿。 ****年*月**日投诉人向河北正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文安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以下简称“被投诉人*”)提出质疑。****年*月*日,被投诉人*与被投诉人*就质疑事项共同向投诉人做出质疑答复。****年*月*日,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正式受理。 中标单位廊坊资途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中标候选人廊坊天歌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廊坊影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虚假的《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谋取中标;评标委员会未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认真审查,未公平公正的履行职责。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文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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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关名称:
文安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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