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2025-07-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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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裁分类
- 主题分类 其他
- 组配分类 采购公告
- 发布机构 广陵区李典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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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号
- 时效
- 名称 ****年广陵区李典镇水稻绿色高产高效丰产片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年广陵区李典镇水稻绿色高产高效丰产片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受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其****年广陵区李典镇水稻绿色高产高效丰产片建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项目概况:
****年广陵区李典镇水稻绿色高产高效丰产片建设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网”获取招标信息,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广陵区李典镇水稻绿色高产高效丰产片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同预算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投标函(原件)
*.*资格声明(原件)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与第(*.*)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信用承诺书(原件)
备注:(*)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非企业法人等,投标文件中第*.*、*.*、*.*项中证明材料等须用相应文件证明替代。
(*)投标人如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备相应的农药生产或销售资质(农药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农药三证(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证),需求所提供的农药登记作为水稻或小麦,毒性为中毒、低毒或者微毒(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北京时间)
*、方式: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于****年*月**日**:**前盖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为所投项目名称或编号+投标人公司名称),开标当日交付原件。未报名(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参加。
*、售价:***元(开标时缴纳,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扬州市广陵区大庄路*号(古运洞天花苑*号楼)*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扬州市广陵区大庄路*号(古运洞天花苑*号楼)*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在“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投标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
*、供应商应提供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一般应为***格式,*盘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根据苏财购〔****〕**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人民政府
地 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悦来路*号
联 系 人:廖主任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大庄路*号(古运洞天花苑*号楼)*楼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