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伊春-2025-07-07 00:00:00
一、 招标项目编号:**************
二、 招标项目名称:****年龙游县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小型汽车采购项目
三、 招标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 投标人资格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车辆销售资质的销售代理商、经销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购买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年*月*日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
*.时间: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时止。
*.地址:申请人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该项目公告附件处自行下载。
*.方式:在上述地址自行下载,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后须将下列文件资料扫描后发至邮箱*********@ **.*** 。
*.*.企业单位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扫描件或者电子证书网页截图或者登录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营业执照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事业单位提供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或者登录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事业单位在线一全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查询链接一地方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格式见附件):
*.*.报名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供应商未提交上述报名资料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的,将被拒绝。
*.售价:免费。
提示:潜在供应商须按规定时间、地址获取招标文件,视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已依法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代表已通过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时根据供应商提的响应文件予以认定。
六、 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等
(一)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
(二)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地址:龙游县客运中心二楼会议室(龙洲街道曹家村)
(三)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年 *月** 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址:龙游县客运中心二楼会议室(龙洲街道曹家村)
(四)提供材料:详细见招标文件
七、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旺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龙游县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联系人:戴红升
联系电话:***********
地址:龙游客运中心*楼
*、监督机构名称:龙游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建人事部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龙游县龙洲街道新二路*号
附件信息:
-
小型汽车采购项目(定稿).****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