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院保洁运送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5-07-07
福建/龙岩
变更澄清
总院保洁运送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福建/龙岩-2025-07-07 00:00:00
总院保洁运送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作者: 发布时间:**********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总院保洁运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修改评标标准部分条款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 技术项 信息化管理能力 描述内容更正为: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信息系统①医疗废弃物管理信息系统,满足可设置医废类型、按科室统计医废数量重量、生成医废编码功能,端口可对接福建省医疗废弃物监督监测平台;②智慧后勤管理系统,满足保洁服务管理、运送服务管理功能。每提供*种符合要求的信息系统得*.*分(共*种)。医废系统佐证材料为①至④(其中①②择一提供)、智慧后勤管理类系统佐证材料为①至③(其中①②择一提供),未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的不得分①软件著作权为投标人自有的,须提供国家版权局颁布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人为投标人)(若无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提供自主开发的有效的证明材料)和中标后应用于本项目的承诺函。②软件为投标人外购的,须提供购买合同(出售方须为原始软件著作权登记人)、正式发票(开票人须为原始软件著作权登记人)、原始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人须与上述合同中出售方及出售发票开票人一致且购买方须为投标人),以及中标后用于本项目的承诺函。③为本项目提供的软件符合上述功能要求的截图④医废系统已实现与省网对接的,提供已对接的证明材料;未与省网对接的,须提供有效的承诺函,承诺合同生效后三十个日历天内实现与省网的对接,且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软件名称表述不同,系统功能符合上述要求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份证书含有多个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的,符合以上系统需求的相应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龙岩市第一医院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九一北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陂街道龙腾社区龙岩大道中***号**幢八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女士

电话:***********

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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