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5-07-07 00:00:00
一、项目名称:福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福州水政***”执法艇维护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限价:人民币捌万伍仟元整。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船舶主要参数
*.船舶类型:公务船,船舶识别号:*************
*.航行区域:*级航区(属于内河航区),沿海航区营运限制
*.船长**.**米、型宽*.*米、型深*.*米
*.船体材料:钢质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主要目的:对该执法艇进行检修维护等,确保其状态满足日常执法的要求。
*.项目清单:(见附件)
*.服务要求:
(*)各项目是否实施,以执法艇上排后采购人现场查看并确认的意见为准。
(*)服务过程中,必须确保采购人要求实施的项目全部保质保量执行到位,实际施工面积以实船为准(可以提前联系采购人进行现场勘查),必须确保达成服务主要目的。采购人有权利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服务质量监督,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报价,即视作无条件认同采购人委托的监理单位的监理结果。
(*)供应商的服务场地位于闽江下游流域(不超过福州长乐金刚腿水域)且采购人“福州水政***”艇可以依法依规正常航行到达的,采购人可以负责将“福州水政***”艇航行至供应商的服务场地;若不符合前述情况,供应商需自行将“福州水政***”艇运输至服务场地。
(*)最终费用按照实际实施的项目计算,请供应商特别注意。
四、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其他要求:
(*)报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机构,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无违法违规出具检测报告等不良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报价的方式。
五、报价须知
*.报价人报价的项目服务必须符合采购要求,承诺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维护保养任务。上述项目内容及要求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价格中。
*.报价人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报价人自行承担报价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报价人应提供:
(*)加盖公章的项目报价清单(应包括“三、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的相关材料及项目清单中的各项单价及总价(含税),此处的总价指的是整体服务包干价格,总价不高于人民币*****元,否则报价无效);
(*)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包含承诺符合本项目公告所有技术、商务要求,若不符合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加盖公章的声明函(包含符合政府采购相关信用要求及无行贿犯罪记录内容,若不符合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声明)。
(*)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经营范围必须和本项目相符合。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
*.统一用**纸打印,每一页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项目清单中的各项单价及总价格式需与本公告附件(项目清单)中的规定一致(方案材料密封包装,并在封装处加盖单位公章)。
六、供应商报价时间
投标人应在公告期间内将报价材料文件密封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送达福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材料将被拒绝接收。提交的资料一经收取,概不退回。
七、公告期限
公告时间从****年*月*日*:**至*月**日**:**(北京时间)。
八、成交供应商确定及合同签订
采购公告期满后,经福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组织相关人员开展综合评审,通过评审且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最终成交供应商,并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无误后,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根据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
九、费用支付
成交供应商完成维护保养任务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由福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一次性支付所需费用,收款方需提供等值发票给付款方。
十、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福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号东部办公区*号楼***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
福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