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信息公告-行政处罚(2025年第6号)
2025-07-02
福建/福州 招标采购
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信息公告-行政处罚(2025年第6号)
福建/福州-2025-07-02 00:00:00
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信息公告*行政处罚(****年第*号)
作者:福建省财政厅 发布时间:********** **:**:**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福建瑞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福建瑞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乌龙江南大道****号医工(福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内南楼三层***室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收到采购人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来函反映,称在其委托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卫招标公司)组织的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以下简称本次采购项目)中,福建瑞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福建瑞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

三、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福建瑞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作出如下处罚:

一、本次采购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即人民币****元(人民币*******元的千分之五);

二、将福建瑞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自处罚决定书生效之日起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福建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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