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2025-07-07 00:00:00
修水县义宁镇南桥村二组吴家埚市政配套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修水县义宁镇南桥村二组吴家埚市政配套工程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为保证施工质量与进度,决定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招标单位:修水县新城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名称:修水县义宁镇南桥村二组吴家埚市政配套工程项目;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工程要约价:*******.**元,工程量按实际发生,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建设规模:修发改投资字(****)**号、主要包括新建市政道路、边坡修整及部分土石方工程、箱涵等市政配套附属工程。其中新建道路长约*** 米,具体见各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计划工期:**日历天
*.工程地点:修水县义宁镇南桥村。
二、投标报名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本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人须由投标单位建造师担任;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岗位证和已缴纳社保证明原件来现场报名(报名现场技术标要求),代报名一律视为围标串标行为,不接受报名;
三、报名现场技术标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资质证书复印件盖章;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章;
*.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到场);
*.法人授权委托书(限本工程);
*.年检合格七大员岗位证书及安全员安全考核证(复印件盖章);
*.拟派二级及以上市政工程注册建造师,提供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提供开标前本单位连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不含当月)及劳动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
*.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项资料放入技术标(盖章装订成册一正二副密封提交);
**.商务标要求:放入报价函及工程量清单一正二副(盖章装订成册密封提交)。
四、投标保证金要求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五万元整。中标后缴纳,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只收中标单位)。
*.履约保证金:如施工单位中标,需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
*.本项目驻工地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一律是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拟派入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不得更换,且必须按要求到岗进行项目管理,否则将视为挂靠、转包等违法行为;
*.投标报名时间:****年**月**日上午*点至****年**月**日下午**:**(节假日除外);
*.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
*.开标地点:修水县新城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报名时加群。
五、评标方法:报价承诺法
*.投标序号的产生:根据报名顺序由业主代表以随机抽球的方式抽取一个号码即为本次标段的投标编号*(依此类推);
*.当投标单位大于**家时,第一轮先随机抽取**家备选投标单位。第二轮从**家中随机抽取**家投标人进行资格标和商务标的资审。再从资审合格的**家中直接抽取*名排序(查验中标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不符或未带身份证,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现场直接宣布排序单位(由业主代表随机抽取);
*.当投标单位小于或刚好**家时,将直接从所有投标单位抽取**家查验进行资格标和商务标的资审,再从资审合格的** 家中直接抽取*名排序(查验中标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不符或未带身份证,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现场直接宣布排序单位(由业主代表随机抽取);
*.当投标单位小于或刚好**家时,将直接从所有投标单位进行资格标和商务标的资审,再从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中抽取* 名排序(查验中标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不符或未带身份证,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现场直接宣布排序单位(由业主代表随机抽取)。
六、其他事项:
*.付款方式:本项目付款采用“***”方式,即工程主体完工前拨(付)不超过合同价款的**%,工程完成竣(交)工验收拨(付)合同价款的**%,办理竣工结算审计后拨(付)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同时扣除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金(不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发包人可根据承包人施工进度快慢及服从发包方调配的管理程度调整付款比例,承包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该项目工程的所有税收必须在修水县缴纳。工程款支付按修水税务部门提供的税务发票结算。如中标后不能提供修水税务部门开具增值税务发票结算,工程款项不予支付,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公告时间:****年**月**日至开标前;
*.拟派本项目施工现场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拟派本项目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专职。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变更人员,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其中擅自变更项目经理支付违约金**万元,擅自变更技术负责人支付违约金*万元,擅自变更关键岗位八大员支付违约金*万元/人。项目负责人的考勤要求为不少于**天/月,每缺勤*天罚款****元,其他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在本项目现场的考勤要求为不少于**天/月,每缺勤 * 天罚款 **** 元;
*.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工程预算时,不得漏项、错项,否则,造成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该工程如发生工程量增减情况,以及工程决算均按修水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和建设工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程序执行,增加工程量的有关材料价格按招标确定的价格进行结算。投标企业在投标前应向项目单位索取修水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和建设工程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及其他工程结算相关规定资料;
*.该项目实行固定总价合同, 人工、材料等均不予以调差;
*.该项目工程的所有税收必须在修水县缴纳。工程款支付按修水税务部门提供的税票结算,并在合同中予以约定;
**.中标后,中标单位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按中标价的 *%计取整数。签订合同前需缴纳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的 **%计取整数(其中,中标单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按工程进度分不计利息返还。未中标单位,在五个工作日内原帐户不计利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项目单位应依法依规加强工程管理,督促中标单位严格遵守国家建设工程管理的相关规定,中标单位不得非法转包工程,不得违规分包工程,成立项目组织实施机构,确保项目经理,“八大员”按时并押证上岗,做到规范施工,安全操作,保证质量。一经发现有违反以上规定行为,业主单位应依法依规没收保证金,立即终止合同,所有损失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工程预算时,不得有漏项、错项,否则,造成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同时,本次业主不组织现场勘查,投标人自行勘查现场,因该项目征地拆迁正在进行,中标后施工单位需根据现场情况分段施工,并积极主动配合当地乡镇、村委做好征地拆迁等工作,如因征地拆迁等工作影响工期而带来的风险或损失,投标单位应在编制报价时予以考虑并自行承担,不另单独列项;
**.考虑到施工进度及现场实际情况,如工程量进行调整,涉及到造价增减部分,投标人中标后不得有异议。涉及清单内暂定工程量,如外弃土方、外借土方等工程量必须经由甲方确认后方可外弃或则外借,同时必须经由甲方委托的第三方中介测量机构测量数据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 本工程工作所涉及的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或政府授权管理单位的协调、登记、审批、检测、调试、验收、安全生产、扰民及民扰等有关问题均由承包人负责办理,所有一切有关费用均已包含在中标价中。投标人必须在本合同签订后 * 天内提供符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承包人资料,并协助办理合同约定应由发包人办理的相关证件;
**.本项目施工内容为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包含的所有内容且不予清标,请投标人认真核实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工程量按实际发生计量,单价以下顺序确定:*、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时,应采用该项目的财政评审综合单价并乘以(**中标价/财政评审价)后的系数。*、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新增项目单价计算方法为:按招标文件约定的定额计价依据计算,并乘以(**中标价/财政评审价)后的系数。投标书中有的材料价仍按投标价,如为新增材料价按施工同期江西省平均信息价(修水、九江、南昌顺序),信息价没有的办理签证,签证价不下浮。*、发包人要求变更如与原中标设计不同时,现行定额有的项目按定额及相应费用定额计算,并经发包人委托造价咨询公司审核后并乘以(**中标价/财政评审价)后的系数作为结算价,如不能套定额的项目,由发包人组织相关单位市场询价定价作为结算价。发包人可另行发包,同等条件时,本合同承包人优先(注:设计变更金额超过 ** 万及以上的,需经财政评审后乘以(**中标价/财政评审价)后的系数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后,工程量按实际发生计算,乙方应如实编制结算书,如乙方工程结算总价经我方审查后审减率超过 *%,则超过部分造价咨询费按超过部分的 *%计算由乙方承担;
**.本项目体量小,项目简单,投标人需认真阅读上网资料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资料,需充分考虑自身的实际情况,能承受潜在的所有风险(包括不限于漏算、少算工程量在内的所有风险),中标后不接受清标,所有风险自负;
**.本次招标的土石方工程主要为边坡的修整及进入场地的道路开挖和回填等,投标人需派驻专业人员驻守现场,按照业主要求进行施工,如未按业主提供的范围及标高进行施工,由此造成违法用地图斑,必须按要求整改到位,并且业主将不予以计算相应的工程量。投标单位要委托造价,测量单位全过程跟踪,严格按图纸及业主要求施工,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严禁工程造价超过合同价,否则超过部分将不予以计量,所有损失施工方自己负责。
招标单位:修水县新城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沈先生,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吉仟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修水县修河天街**栋***室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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