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王场中心幼儿园2025年提升改造项目(YBSXES202501106)交易公告
2025-07-07
四川/宜宾 中标结果
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王场中心幼儿园2025年提升改造项目(YBSXES202501106)交易公告
四川/宜宾-2025-07-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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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王场中心幼儿园****年提升改造项目施工单位选取公告
发布时间:**********阅读次数:**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王场中心幼儿园****年提升改造项目 |
| 业主或委托单位: | 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王场中心幼儿园 | 咨询电话: | *********** |
| 工期要求(天): | ** | 选取方式: | 随机抽取 |
| 项目预算价(元): | ******.** | 项目发包价(元): | ******.** |
| 资金来源: | 中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是 |
| 报名开始时间: | ********** **:**:** | 报名结束时间: | ********** **:**:** |
| 选取开始时间: | ********** **:**:** | ||
| 资质类别及等级: | 提示:施工单位仅需满足任一资质类别及等级 | ||
| 资质类别 | 等级 | ||
| 专业承包类**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
| 履约保证金要求: | *.履约保证金为中选金额的*%,以银行转账方式或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保函需为见索即付或连带责任保函。 *.交款时间: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施工合同签订前。企业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将视为放弃中选资格,并纳入信用评价管理。 *.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及时间:项目业主接到企业申请和支付凭据资料,以及由项目业主确认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后,**日内退还至中选企业。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①中选企业不履行与项目业主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项目业主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②项目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③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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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所在地: | 翠屏区 | ||
| 选取地点: | 宜宾市翠屏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 项目地址: | 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渔乡村 | ||
| 项目概况: | (一)建设地点: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王场中心幼儿园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种养殖区改造、户外小厨房改造:对种养殖区重新分区规划打造。 *.文化背景制作:对文化墙、毕业展示墙、毕业展示柜等制作与安装。 *.防盗门更换:将幼儿园所有出入口及重要房间的防盗门进行更换,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防盗安全门,提高门的防盗性能和使用便利性;根据《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和《幼儿建筑防火规范》的要求,更换幼儿活动室及功能室防盗门,选用更安全、环保、耐用的实木可透视门。 (三)项目范围: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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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要求: |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 | ||
| 项目特殊要求: | 一、合同签订 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签订施工合同。 二、验收要求及质量要求 *.该工程质量符合标准:按照相关行业标准执行。 *.按照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要求进行施工,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在项目建设完工后,施工单位通知业主组织验收,若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需按照工程质量要求整改后方可验收结算。 三、工程缺陷责任服务要求 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个月(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四、农民工工资 民工工资保证金将按照“川人社发〔****〕**号、宜人社发〔****〕**号、宜人社发〔****〕**号、高人社发〔****〕*号”等文件执行。 五、付款条件说明 付款进度安排: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具符合规定的发票后据实情况说明为支付合同总金额**%;工程审计完成后,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支付至审定金额的**%;剩余*%作为质保金,当乙方履行了缺陷责任期,同时工程资料完整成册,按照规定移交相关部门或业主,在约定的质保期内没有出现质量问题的,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支付审定金额的*%,如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则甲方不予支付*%质保金,用于抵扣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 六、其他说明 本项目施工零星,施工方一定仔细阅读清单,可自行勘察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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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避情形: | 无回避信息 | ||
| 合同主要条款、工程量清单或图纸等: | 王场中心幼儿园****年提升改造项目清单 .**** | ||
| 注意事项: |
*.满足条件的意向施工企业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方可参与本项目的选取,报名时需上传响应文件(范本详见通知公告),响应文件格式不满足范本要求视为无效响应。
*.施工企业报名成功即视为自行承诺满足本项目的所有要求,经查实不满足要求将纳入诚信管理,并按规定暂停或取消宜宾市小额工程交易平台入驻资格。 *.不同施工企业报名联系方式相同或从同一企业(或同一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地址)参与本项目选取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技术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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