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路北延伸段及支路工程一标
2025-07-04
浙江/湖州 中标结果
建设路北延伸段及支路工程一标
浙江/湖州-2025-07-04 00:00:00
浙江/湖州-2025-07-04 00:00:00
|
建设路北延伸段及支路工程一标*********************** |
|||||||
|
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
|||||||
|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单位:元)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编号及专业 | 质量目标 | 工期(或交货期)日历天 | 得分 |
| / | 平湖市福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钱健健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浙****************)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 | / |
| / | 浙江兆川建设有限公司 | ******** | 李慧娟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浙****************)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 | / |
| / | 浙江湖州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 | 杨献华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浙****************)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 | / |
| / | 浙江新宏建设有限公司 | ******** | 沈鑫芳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浙****************)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 | / |
| / | 温岭市宏晟建设有限公司 | ******** | 吴美娥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浙****************)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 | / |
主要人员信用评价及评分: |
|||||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 | 主要人员 | 姓名 | 信用评价 | 得分 |
| * | 浙江湖州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杨献华 | * | **.** |
| * | 浙江新宏建设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沈鑫芳 | * | **.** |
| * | 平湖市福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钱健健 | * | **.** |
| * | 温岭市宏晟建设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吴美娥 | * | **.** |
| * | 浙江兆川建设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李慧娟 | 未参加当期信用评价 | *.** |
中标候选人业绩: |
|||||||
*、资格条件业绩: |
|||||||
| 序号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材料证明 |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 评标结果 |
*、评分业绩: |
|||||||
| 序号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材料证明 |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 评标结果 |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
||||
| 序号 | 被否决投标单位 | 被否决原因 | 否决投标的依据 | 组织询问核实情况 |
| * | 杭州晨尚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中项目班子成员****年*月份社保证明未提供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否决投标的情形*(*)资格审查内容:①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条件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款“资格审查资料”内容为准) | 在线询标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经电话确认情况属实 |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
|||
| 招标人 | 浙江滨河实业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周工 | 联系人 | 小殷 |
| 地 址 |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街道长兴大道***号 | 地 址 | 长兴县县前东街绿城玉兰花园****号 |
| 电 话 | *********** | 电 话 | *********** |
| 备注 | 中标候选人排序(排名不分先后):评标委员会根据中标候选人企业名称,按名称中第一个字的笔划数量从少到多排序,第一个字笔划数量相同的,按第二个字的笔划数量进行排序,依此类推。 | ||
投诉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号令)要求提供真实资料,否则视为无效投诉。 |
|||
监督单位:长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