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2025-07-04 00:00:00
经研究决定,安吉丰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将南门老街文创驿站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运营。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就《安吉县孝丰镇文创合作运营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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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内容 |
合作运营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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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孝丰镇文创合作运营服务 |
主要内容为:中标人针对招标人提供的思路方向负责文创产品设计、制作及供货并对文创驿站进行运营及驿站内文创产品的销售,招标人收益以不低于文创产品建议零售价的**%收取。 |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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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本项目合作运营期限为*年; *.本项目招标人负责前期资金投入,金额总计为**万元,中标人需分*年返还此项费用。 *.本项目中标人以代理价向招标人供货,设置招标人收益比例为不低于文创产品建议零售价的**%,各投标人以**%为基础向上报价; *.本项目文创驿站房租及水电由中标人承担,起租价为*.**万元/年,租金由招标人收取,水电由中标人根据实际产生支付。各投标人以*.**万元/年为基础向上报价。 *.其余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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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浙江省安吉县递铺镇昌硕街道云鸿东路*****号(云鸿铭楼))。联系邮箱:*********@**.***,电话 ************。
*.招标文件售价:***元/本,售后不退。投标人可以以电子邮件递交资料形式获取招标文件,请事先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登记表。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年*月**日**:**时整。
七、投标地址及开标地址:
安吉县孝丰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元,缴纳时间应于开标前到帐,可用银行汇款、网银汇款形式缴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号:*** *** *** *** ***
九、其他事项: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人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时投标人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
*.本招标公告有效期为*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安吉丰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裘书记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国嫒/沈琳联系电话:************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孝丰镇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小组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