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百色-2025-05-15 00:00:00
关于边境地区转移支付****年乡镇村屯公共基础照明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靖发改投资〔****〕***号
靖西市财政局:
报来《关于申请批复边境地区转移支付****年乡镇村屯公共基础照明项目建议书的函》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全面提升群众生活水平,建设美丽乡村,加快乡村振兴发展建设,同意边境地区转移支付****年乡镇村屯公共基础照明项目立项。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单位:靖西市财政局。
四、项目建设地点:靖西市禄峒镇**个村**个自然屯。
五、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新建太阳能路灯****盏(详见附件)。其中:大慈村*个屯新建路灯***盏,远猛村*个屯新建路灯***盏,必隆村*个屯新建路灯***盏(其中挂壁**盏),吉乐村*个屯新建路灯***盏,思侯村*个屯新建路灯***盏(其中挂壁*盏),标亮村*个屯新建路灯***盏,大史村*个屯新建路灯***盏,小瑞村*个屯新建路灯***盏,大院村**个屯新建路灯***盏,弄华村*个屯新建路灯***盏,耀莪村弄巷屯新建路灯**盏。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万元,资金来源为****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补助资金。
七、项目建设工期:项目建设工期为*个月,建设期限为****年*月至****年**月。
八、请据此批文尽快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报我局审批。
九、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附件:边境地区转移支付****年乡镇村屯公共基础照明项目明细表
靖西市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