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安吉物流集团有限公司(2025)01号废纸板
2025-07-07
广西/南宁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四川安吉物流集团有限公司(2025)01号废纸板
广西/南宁-2025-07-07 00:00:00
广西/南宁-2025-07-07 00:00:00
四川安吉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号废纸板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四川安吉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号废纸板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四川安吉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本次处置资产为四川安吉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废纸板,处置底价以公司实物资产处置底价定价审批为准和存货处置审批表为参考,标的实物资产在现场以实际数量为准,不影响本次成交金额。 (二)本次转让的标的不涉及抵押、担保、租赁,标的实物资产在现场以现状进行实际交割,不影响本次成交金额。 本次公开转让标的约**吨,一年陆续处置,挂牌价为含税单价处置单价,按照成交单价执行;转让方与受让方完成每批次标的交付并且转让方收到受让方以实际称重数量支付的价款后,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以转让方财务开具的发票为准,税费由受让方承担。交付地点:四川安吉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三)意向受让方对标的物现状、范围等进行确认;若意向受让方需前往标的现场查证标的物,请事前与转让方联系。意向受让方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人员授权委托书”前往现场查证。意向受让方到现场查证标的物后,需与转让方现场签订《标的确认书》对标的物现状、范围等进行确认(盖章确认)。 意向受让方凭《标的确认书》方可到交易所报名参与受让, 报名后视为认同标的所有的瑕疵与重量的不确定性。 (四)《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让方应于每月**号(节假日顺延)将次月处置废纸板的预估数量提供给到受让方与西南联交所,受让方按照预估数量×成交单价计算得出的预估金额作为次月处置预付款支付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若次月实际结算金额大于处置预付款,受让方须及时补足才能进行下月处置);同时,转让方于每月**号(节假日顺延)将当月实际处置数量提供给到受让方与西南联交所,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个工作日内根据当月《安吉集团汽车衡计量单》中的“净重”重量×成交单价计算得出的确定金额在共专用账户进行结算。 (五)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受让方须承担标的清理、清运、装卸(上下车费用、运输等责任及相关费用)。 (六)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须悉知转让方拟动《产权处置协议》、《相关方安全责任书》、《相关方环保能源管理协议》并接受其中条款。在《产权处置协议》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与转让方签署《相关方安全责任书》、《相关方环保能源管理协议》并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贰万元整,该保证金待所有废旧物资完成清理、装卸、清场等施工作业且无安全事故、无争议后予以全额无息原渠道退还。 (七)受让方进入转让方区域无条件遵守转让方相关规定,服从现场管理,并在处置装运期间及结束后,按要求清理、清洁现场。 (八)受让方须承诺: *.在处置(再利用)此批废旧物资时,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处置单位资产管理、环保、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现场管理等相关规定,如受让方处理不当造成的环境污染、安全事故等,均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包含由此给转让方造成的损失)。 *.受让方须承诺在装运期间,只装运合同约定的废旧物资,不得错装、混装、未计量或计量舞弊便将物资运离四川安吉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九)受让方在装卸(运输)作业期间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措 施,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具,转让物资的拆装、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损毁、灭失的风险,装卸运输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并不限于环境保护费、清场、运输、人工、装卸等)和安全责任、消防责任、环保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因施工对转让方造成的损失由受让方负担。 (十)受让方须将废旧材料必须全部直接清运回受让方公司进行综合利用,不得在处置清运过程中进行倾倒、丢弃、遗漏、抛撒或转让给第三方。 (十一)拆除标的资产需政府相关行政部门审批的,受让方应按照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批准手续;拆除上述资产需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资格的,受让方需具备相应资质、资格或聘请具备相应资质、资格的公司依法拆迁。否则,由受让方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二)受让方拆卸标的物需要进行动火切割作业必须按转让方规定到转让方安全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安全备案手续后方可进场作业(包括但不限于:动火许可证,具备电焊、氧割作业操作证),否则造成的后果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十三)受让方收到转让方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负责将当批次交易标的物从转让方装卸、运离并清场,转让方负责完成现场物资的点交;约定的标的交付期限届满后,转让方不对转让标的物负保管义务,转让标的物所可能涉及的损毁、灭失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十四)本次转让资产存在的瑕疵和其他问题,请意向受让方慎重对待、认真调研,谨慎参与受让。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成交后,不论标的存在任何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承受,转让方免责。 (十五)转让方不保证本次转让实物的质量、重量、规格、尺寸、完整及性能等,意向受让方在参与受让前必须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的全部瑕疵,一旦成交,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受让方在拆除、吊装和运输标的物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破坏、搬离、拆卸除标的物以外的任何设施、设备(含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等),如有损坏,将照价赔偿。拆除标的物由此产生的房屋、人身安全问题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十六)此次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交易服务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十七)其他事项详见《产权处置协议》等文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