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2025-07-07 00:00:00
新野县财政局****年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项目日常监管、考核情况通报
为加强对新野县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代理机构执业行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根据《新野县财政局****年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项目日常监管、考核的通知》要求,随机抽取项目纳入日常监管范围,本次对代理我县****年度政府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开展了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按照“随机抽查”的检查方式,随机抽取了*个由不同代理公司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其中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项目*个、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项目*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河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检查内容,结合代理机构自查报告、档案资料,我们对其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检查。总体来看,各代理机构均在法律法规框架内组织实施政府采购项目,能够依法向采购人提供代理采购服务,能够按照规定的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活动,采购程序基本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基本健全,管理操作环节权责基本明确。
二、存在的问题
本次监督检查发现,代理机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存在采购需求编制不严谨,更正招标内容的情况;
*、存在未按照营商环境要求及时发布招标公告的情况;
*、存在未及时督促、协助业主签订合同并进行合同备案的情况。
三、对存在问题的处理意见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针对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的问题,责令代理机构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报告形成书面材料,于*个工作日内交到新野县财政局采购办。
*、被检查代理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培训学习,提高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引导采购人充分认清自己的主体责任,共同营造良好的政府采购营商氛围,促进政府采购活动更加规范、有序发展。
****年*月*日